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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負責人:農民變市民,財政來支援

2016年08月09日 08:49:24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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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農民變市民 財政來支援(政策解讀)

  日前,國務院印發《關於實施支援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財政政策的通知》,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要決策部署,建立健全支援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財政政策體系。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財政有哪些具體的支援政策?農民工在城裏“紮根”,還有哪些難題需要解決?就社會關注的相關熱點問題,財政部負責人接受了本報獨家專訪。

  擴大覆蓋:基本公共服務“隨人走”,將持居住證人口納入保障範圍

  “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是推進新型城鎮化的首要任務,也是破解城鄉二元結構的根本途徑。”財政部負責人表示,通知提出的十條政策措施,並非幾項財政補助政策的簡單疊加,而是全方位的系統重構。

  農民工進城“紮根”難,一個很大的問題是公共服務與人口流動 “兩張皮”。我國有兩億多進城務工人員和其他常住人口,還沒有完全享受到與當地城市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務和市民權利,這在一定程度上與財政支援保障不健全有關。讓進城農民與市民一樣,享受同等的義務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務,是推進新型城鎮化的關鍵。

  通知明確,創新機制、擴大覆蓋,將持有居住證人口納入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基本養老、就業服務等基本公共服務保障範圍,使其逐步享受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務,並創造條件加快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對常住人口的全覆蓋。

  在義務教育方面,保障農業轉移人口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權利,逐步完善並落實中等職業教育免學雜費和普惠性學前教育的政策。中央和省級財政部門將按在校學生人數及相關標準分配資金,實現“兩免一補”資金和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資金隨學生流動可攜帶。

  在基本醫療方面,加快落實醫療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辦法和異地就醫結算辦法,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農業轉移人口選擇參加城鎮居民醫保的,各級財政按照參保城鎮居民同樣標準給予補助。

  在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加快實施統一規範的城鄉社會保障制度,做好城鄉社會保障制度銜接等工作。中央和省級財政部門在安排就業專項資金時,要充分考慮農業轉移人口就業問題,支援和引導地方政府為農業轉移人口提供免費的公共就業服務,讓他們在常住地按規定享受相應的就業創業扶持政策。

  “人到哪基本公共服務就跟到哪,這樣公共資源配置更合理,不但解決了農民工進城紮根的現實困難,也為人的自由流動奠定制度基礎,對經濟社會可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這位負責人強調。

  消除顧慮:充分尊重農民意願和自主定居權利,維護其在農村的相關權益

  不少農民進城務工之後,既想過上城裏人的“好日子”,卻又不願意輕易放棄農民的身份。一來擔心城市生活成本相對較高,雖然有了基本公共服務提供保障,但對能不能在城裏安居樂業、順利實現市民化心裏還是沒有底;二來怕成為市民後,會失去在農村的原有權益。

  “新型城鎮化核心是人的城鎮化,不僅是經濟發展的重要動力,更是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必須要堅持以人為本,充分考慮農民的意願和訴求。”這位負責人強調,加快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必須充分尊重農民意願和自主定居權利,不能採取硬性措施或“一刀切”要求,更不是要進城落戶農民放棄在農村的相關權益。

  為了消除農民工進城落戶的顧慮,通知明確,地方政府不得強行要求進城落戶農民轉讓其在農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或將其作為進城落戶條件;要通過健全農村産權流轉交易市場,逐步建立進城落戶農民在農村的相關權益退出機制,為進城落戶農民在農村合法權益的流轉創造條件,實現其權益的保值增值。

  在確保進城農民合法利益的同時,還要增強城市承載能力,讓他們“進得來、留得住”。

  促進均衡:強化經濟發達地區的主體責任,確保中西部地區財力不下降

  進城農民變市民,對流入地和流出地有何影響,是地方政府最關注的問題。一些東部發達地區表示,大量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基本公共服務支出增加怕“接不住”。一些中西部地區則擔心,財政轉移支付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中央財政下撥的資金會不會減少?

  “從實際情況看,經濟發達地區財政狀況相對較好,教育、醫療、衛生、養老等公共服務設施相對完備,也具備更多承擔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責任的能力和條件。”財政部負責人解釋説,對經濟發達地區來説,農業轉移人口是重要的人力資源,其市民化過程對擴大消費需求、增加基礎設施投資、消化房地産庫存、創造稅收具有重要作用。人口流入地政府尤其是東部發達地區政府,要承擔主體責任,合理安排預算,主要依靠自有財力保障基本公共服務,改變城鎮化過程中“見物不見人”的弊端。

  短期內大量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高財政壓力大,這個問題如何解決?這位負責人表示,中央和省級財政將建立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勵機制,適當分擔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這是財政支援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機制創新,以確保到2020年讓一億多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定居落戶。

  中央財政專門設置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勵資金,根據農業轉移人口實際進城落戶以及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服務情況分配獎勵資金,並適當考慮農業轉移人口流動、城市規模等因素,向吸納跨省(區、市)流動轉移人口較多地區和中西部中小城鎮傾斜。省級政府也要參照中央做法,建立支援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獎勵機制,統籌安排中央和本級獎勵資金,引導市縣農業轉移人口就近市民化。

  “綜合來看,中央財政對中西部財政困難地區的轉移支付力度不會減少。而且,隨著這些地區人口的流出,享受公共服務的人數相應減少,其每人平均財力和基本公共服務水準會有較大幅度的提升。” 這位負責人説,流入地和流出地基本公共服務水準差距縮小,將有利於中西部中小城市基層政府就近吸納農業轉移人口。

[責任編輯:韓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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