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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千余畝橡膠林被鏟 村民訴政府資訊公開勝訴

2016年07月31日 06:15:18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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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雲南千余畝橡膠林被鏟 村民訴政府資訊公開勝訴

  強制剷除橡膠林現場。讀者供圖

  原標題:雲南千余畝橡膠林被強鏟村民訴政府資訊公開勝訴

  2015年1月,雲南省動海縣灰塘村村民王剛美等24戶村民的1300余畝橡膠林被強制剷除,剷除理由是涉嫌侵佔國有林地。事後,王剛美向縣政府申請公開剷除橡膠林行為的法律依據,對方不予公開。王剛美向西雙版納中院提起行政訴訟。

  前天,王剛美拿到了判決書,原告方王剛美勝訴,被告方動海縣人民政府敗訴。

  京華時報記者張思佳

  >>案件 村民橡膠林被政府強鏟

  2014年11月25日,動海縣森林公安局在灰塘村張貼通知稱,根據調查,部分村民涉嫌非法侵佔國有林地,縣政府將依法對國有林地內的人工經濟作物進行剷除。

  村民代表説,他們種植橡膠樹的土地是1983年分配的集體林地,怎麼就變成了國有林地?

  2015年1月15日,動海縣政府組織林業、公安、鄉黨委政府等部門強制剷除了千余畝橡膠林。

  雲南動海縣灰塘村24戶村民向縣政府申請公開剷除橡膠林行為的法律依據。動海縣政府法制辦答覆稱,其申請公開的政府資訊涉及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公開後可能會影響檢查、調查、取證等執法活動,可能會威脅不特定公民個人生命安全,故不予公開。

  >>判決 30日內須公開法律依據

  2016年初,王剛美向西雙版納中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依法判令動海縣人民政府公開剷除橡膠林的法律依據。

  前天下午,原告王剛美拿到判決書,原告方勝訴。法院認為,政府資訊公開條例規定,行政機關對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政府資訊應當主動公開。行政強制法亦規定,強制執行決定應當載明強制執行的理由和依據。在本案中,被告以該資訊不得公開為由而拒絕公開,被告的行政行為適用法律、法規錯誤,構成行政不作為。

  西雙版納中院判決,動海縣人民政府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30日內向原告公開其所申請公開的相關法律依據。

  >>對話 “我們想知道縣政府的行為是否違法”

  王剛美説,勝訴的結果在他的意料之中,庭審時在法庭上,被告方拿不出任何剷除橡膠林的合理證據,反而林業局拿出的材料能夠證明24戶村民都是有土地證和林權證,這些證件均在林業局登記造冊。

  “但我們對當地政府公開的結果不抱希望,估計是一些答非所問的答案。”王剛美説,他2006年到灰塘村承包了140畝林地種植橡膠樹,橡膠樹是當地政府鼓勵種植的經濟作物,很多村民2002年起就開始種植。橡膠樹一般長到9到12年才能有收成,被強制剷除的橡膠樹都是長到十五六年,正是豐産期的時候被鏟掉。

  王剛美説,他一年的損失在20萬左右,這對於年每人平均收入不足2000元的灰塘村村民來説是一大筆收入。村民們從橡膠林被剷除,直到現在沒有得到相關部門的任何説法和賠償,現在大家在等待西雙版納中院再次作出判決結果,“我們就想知道縣政府的行為是否違法”。

[責任編輯:尹賽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