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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出細則規範執法 遇阻礙和糾纏怎麼辦?

2016年07月27日 10:07:51  來源:央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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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央視綜合

  央視網消息(新聞聯播):今天上午,公安部舉辦全國公安機關規範執法視頻演示培訓會,針對民警在現場執法中遇到問題應當如何規範處置,進行了統一視頻培訓。

  公安部本次培訓主要圍繞刑事、治安、交警等警種在現場執法時遇到的具體問題,向全國民警統一視頻演示了執法規範與標準。

  規範指出《人民警察證》是人民警察執法證件,民警執法時應隨身攜帶,便衣民警應當主動出示;著裝民警可不出示《人民警察證》,但在執法對象要求出示時應當出示。

  民警現場查驗居民身份證時,對於執法對象出示身份證並排除違法犯罪嫌疑的,要禮貌放行。出示身份證件並接受查驗是公民的法定義務,如果拒絕配合併與民警糾纏,民警可以採取口頭傳喚、強制傳喚等措施。

  針對怎樣規範處置阻礙執法行為的困惑,規範要求民警應有效使用執法記錄儀,全程錄影固定證據,要向圍觀群眾表明身份、説明情況,爭取配合,對於暴力抗拒或阻礙民警依法履職的,勸告無效可使用制服性、驅逐性警械,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或公共安全的,可以強行帶離現場。

  民警執法時,面對群眾的圍觀拍攝,規範要求在拍攝不影響正常執法的情況下,民警要自覺接受監督,要習慣在“鏡頭”下執法,不得強行干涉群眾拍攝。

  對於交警現場執法,特別強調了民警要控制好情緒,防止因個人言行不當激化矛盾,要保持安全距離,不得站在車輛的正前方或正後方,對有兒童隨行的,執法過程中要先對兒童進行安撫。

  此外,視頻演示培訓還對群眾溺水警情的處置、現場處置的武器使用等多種情況作出了規範與示範。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機關要進一步研究細化執法情形和執法規範,不斷提升執法能力和執法水準,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項執法活動、每一起案件辦理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