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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將不承擔家屬區水電熱費等 補貼也禁止發放

2016年06月23日 06:16:25  來源: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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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原標題:國企減負:2019年起不再承擔家屬區水電熱和物業費   

  國務院辦公廳22日公佈意見指出,2019年起國有企業不再以任何方式為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供水、供電、供熱(供氣)及物業管理)承擔相關費用。專家指出,這有利於減輕企業負擔,促使國企集中力量做大主業、瘦身強體。

  時間表

  ——2019年國企起將不再承擔“三供一業”

  22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關於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了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的時間表。

  按照意見提出的時間表,2016年開始,在全國全面推進國有企業(含中央企業和地方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對相關設備設施進行必要的維修改造,達到城市基礎設施的平均水準,分戶設表、按戶收費,交由專業化企業或機構實行社會化管理,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2019年起國有企業不再以任何方式為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承擔相關費用。

  不僅不再承擔費用,連補貼也被禁止了。意見要求,國有企業不得在工資福利外對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進行補貼,切實減輕企業負擔,保障國有企業輕裝上陣、公平參與市場競爭。

  “三供一業”分離移交是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的重要內容。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對中新網(微信公眾號:cns2012)記者表示,由於歷史原因,國有企業承擔了很多不應由企業承擔的社會管理職能,比如廠辦大集體、“三供一業”、教育醫療等,背負了沉重的包袱,這很不合理,對國企也不公平,成為國企參與市場競爭的劣勢。

  李錦表示,剝離之後,有利於企業卸掉包袱,集中力量做大主業、瘦身強體,同時也有利於盤活企業優質資源,增強企業在市場中的競爭力。

  路線圖

  ——分離移交費用由企業和政府共同分擔

  “三供一業”分離移交需要足夠經費的保障。分離移交“三供一業”的費用包括相關設施維修維護費用,基建和改造工程項目的可研費用、設計費用、舊設備設施拆除費用、施工費用、監理費等。然而,錢從哪來呢?

  “分離移交費用由企業和政府共同分擔。”意見明確,中央企業的分離移交費用由中央財政(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補助50%,中央企業集團公司及移交企業的主管企業承擔比例不低於30%,其餘部分由移交企業自身承擔。原政策性破産中央企業的分離移交費用由中央財政(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全額承擔。地方國有企業分離移交費用由地方人民政府明確解決辦法。

  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副會長周放生對中新網記者表示,在企業經營效益好的時候, “三供一業”分離移交的工作比較容易推進,如今企業效益增長面臨較大壓力,增大了推進這項工作的難度,但這也凸顯了政府為國企減負的決心。

  根據意見,因“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對企業經營業績考核指標産生較大影響的,進行經營業績考核時可予以適當考慮。

  下一步

  ——啟動剝離醫療、教育等公共服務機構試點

  去年9月份公佈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加快剝離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完善相關政策,建立政府和國有企業合理分擔成本的機制,多渠道籌措資金,採取分離移交、重組改制、關閉撤銷等方式,剝離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和所辦醫院、學校、社區等公共服務機構。

  去年12月9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加快混合所有制等改革,剝離企業辦社會職能,2016年在全國全面推開供水、供電、供熱和物業管理分離移交,啟動剝離醫療、教育等公共服務機構試點。

  國資委今年2月份披露的國企“十項改革試點”明確,計劃選擇2-3戶中央企業推進所辦教育機構深化改革試點,選擇2-3個城市開展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試點。

  中新網記者注意到,一些地方在當地的國有企業改革意見中明確了本地改革的時間表,如河北明確,重點做好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分離改革工作,先期進 行中央下放國有企業的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和所辦醫院、學校、社區等公共服務機構的分離改革試點,2015年底前完成試點方案制定工作,2016年基本完成試點工作。(完)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