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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不發高溫津貼單位將面臨罰款

2016年06月22日 15:46:52  來源: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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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今天,北京正式開啟最高溫35℃的“燒烤”模式,做好室外勞動者的防暑降溫服務也成為工作重點。對此,市安監局昨天啟動了高溫專項執法檢查,將重點檢查涉及高溫作業的行業用人單位。

  這是去年11月1日新版《工作場所防暑降溫規範》正式啟用以來的第一個夏天。《規範》規定,高溫天氣是指:區縣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向公眾發佈的日最高氣溫35℃以上的天氣。市安監局將依據這一《規範》,在近期組織多次高溫執法檢查,檢查領域包括室外建築工地、傢具製造企業中打磨操作等單位及項目。

  據相關負責人介紹,從2014年6月開始,全市上調了高溫津貼最低標準:室外作業高溫津貼金額從120元提高到180元,室內高溫津貼從90元提高到120元。本市高溫津貼的發放時間為每年6月至8月。執法檢查會根據該標準,通過查看企業的發放記錄,或詢問職工有沒有領到補助等方式檢查是否落實到位。對於標準低、打折扣,或飲料、津貼相互代替的,都將被重點查處。高溫津貼屬於勞動報酬的組成部分,該發不發屬於違法行為,最高將面臨1萬元罰款,未足額發放的,視為拖欠或剋扣工資。

  記者還查閱《規範》發現,其對高溫天氣下的工作場所也做了多項規定,其中包括:熱源應儘量佈置在廠房外,夏季主導風向的下風側;熱源所在的廠房宜採用單層建築,當廠房是多層建築物時,熱源宜佈置在建築物的高層。

  此外,《規範》還對勞動者做出了多項保護性規定,如:工作人員經常停留或靠近的高溫地面或高溫壁板,其表面平均溫度不宜大於40℃,瞬間最高溫度不宜大於60℃,日最高氣溫大於等於40℃,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戶外駕駛機械車輛的作業崗位,駕駛室應採取良好的隔熱和空調措施,駕駛室內氣溫應不大於28℃;每年6月至9月期間,用人單位應為所有高溫作業人員提供含鹽量0.1%至0.2%的清涼飲料,且發放量應不少於每人平均2.5升/天;發放的防暑藥品可配備仁丹、十滴水、藿香正氣水、清涼油等。

[責任編輯:張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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