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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直查快辦侵害群眾利益問題 黨政紀處分626人

2016年05月04日 11:09:38  來源:人民網 原創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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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網北京5月4日電 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龍海市港尾鎮格林村8名村幹部在抗擊颱風搶險救災過程中,以虛增水毀工程量及偽造、冒用他人名義簽訂虛假工程承包協議等手段,套取水毀工程款43.27萬元進行私分,相關村幹部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近日,福建省紀委通報一批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涉及基層黨員幹部套取私分救災工程資金、騙取徵地補償款、貪污挪用公款、受賄等問題。

  福建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把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列入監督執紀的重點,按照信訪舉報件辦理“零暫存”的要求,對相關問題線索進行核查和處理。定期梳理相關問題線索,對反映集中、性質惡劣的問題進行直查快辦,並選取典型案例點名道姓通報曝光。

  有的黨員幹部瞄上國家“錢袋子”,套取財政資金私分。安溪縣感德中心學校原校長、黨支部原副書記王添法夥同該校原副校長王清瑩等人,通過虛增學校工程基建開支、校務日常開支和收入不入賬等方式,套取公款69萬餘元設立小金庫,對其中的41.44萬元進行私分。此外,王添法還在學校工程基建管理、人事調整和職稱評聘等過程中,收受賄賂3.18萬元。2015年12月,王添法、王清瑩等人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一些基層黨員幹部上下串通、相互勾結,虛報冒領徵地拆遷補償款。2013年6月,永安市燕西街道文龍村原黨支部書記余振祿與他人合謀騙取徵遷補償款5.28萬元,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2012年11月至2015年12月,南平市延平區南山鎮村尾村原黨支部書記王慶平夥同他人套取高速公路徵地補償款、高速公路建設工程款等進行私分,王慶平個人分得50.41萬元,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今年以來,福建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442件、處理703人,其中,給予黨紀政紀處分626人、組織處理110人,移送司法機關123人。

  福建省紀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後將嚴肅查處扶貧領域、集體“三資”管理、土地徵收和惠農等領域違紀問題。對不收斂不收手的黨員幹部,以及出現嚴重腐敗案件、影響惡劣的地區和單位,啟動“一案雙查”,嚴肅追究責任。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