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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官員受賄百萬稱是獎勵 曾因掃黃不力道歉

2016年01月23日 06:51:29  來源:大洋網-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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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鎮委書記受賄兩千萬竟稱商人送錢是獎勵

  東莞官員受賄百萬稱是獎勵 曾因掃黃不力道歉

  曾任東莞黃江鎮黨委書記的楊禮權昨日受審

  自2015年4月底,東莞市道滘鎮委原書記楊禮權參加完全市的領導幹部會議後,便從公眾視野消失,其去向一時眾説紛紜。

  2015年12月1日,東莞召開中共東莞市委十三屆六次全會,會上確認,市委常委會之前已對楊禮權及另一名東莞官員作出開除黨籍的處分,但官方並沒有發佈楊禮權被開除黨籍的原因。

  直至昨日,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楊禮權涉嫌受賄一案,楊禮權被指控在黃江鎮做鎮委書記期間,收受賄賂超2000萬元。

  楊禮權當庭認罪,但又一度辯稱自己從未動用職權為他人謀取過利益,在他看來,他收的錢要麼屬於“商業投資”,要麼是“他人給我設置的獎勵”。

  值得注意的是,因為黃江鎮太子酒店等多家酒店被曝光存在涉黃違法犯罪活動,包括時任黃江鎮黨委書記楊禮權在內的四名鎮黨委書記曾于2014年2月被東莞市委責令在全市範圍公開道歉。2014年3月27日,楊禮權履新道滘鎮委書記。不過昨日他被指控的犯罪中並未涉及其在道滘任職。

  結婚紀念日被帶走

  昨日庭審中,面對公訴人的訊問,楊禮權的回答習慣性帶著官員腔,説話喜歡舉例,喜歡用“第一點,第二點,第三點”。

  2015年4月27日,是楊禮權與妻子的結婚紀念日,庭審中,他稱自己“一輩子都記得這個日子”。楊説,那天他到市裏參加全市領導幹部會議。會後,他到了紀委的辦公室,想要向紀委書記坦白自己的受賄事實。此前,紀委曾經打電話通知他過去配合調查。

  但紀委書記不在辦公室,他便當著副書記的面,打電話給書記稱有事要找對方後,便回了道滘。

  當天晚上,紀委書記打電話給楊,讓他過去一趟,楊便到了紀委書記的辦公室。談了一會兒,紀委的工作人員把他帶到了一個山莊。

  楊禮權説,在山莊裏,他主動交代了自己的受賄事實和經過。

  三項指控均跟土地有關

  1

  協助土地轉用途受賄1500萬元

  辯解:商業投資收入而已

  據東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稱,2008年,東莞市萊鋼鋼結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萊鋼公司)計劃轉讓名下兩塊土地的使用權。

  這兩塊土地分別位於黃江鎮飛馬物流園旁和梅塘農民公寓旁及梅塘農民公寓旁,面積約99420平方米,因為兩塊地尚未辦理轉為商住用地的手續,難以出售。該公司股東梁志淩(另案處理)找到楊禮權,讓他幫忙轉讓這兩塊地,並承諾到時候給楊好處費。

  於是,楊利用其在黃江鎮的職務便利,聯繫到東莞榮興裝飾有限公司法人徐某,並安排兩人商談購買土地事宜。其間,楊向徐某表示日後會支援其開發這兩地塊,並幫忙申請商住用地指標。

  對於該項指控,楊回憶説自己一開始是拒絕的,但當時梁志淩勸他:“你的兒子雖然在讀大學,但以後也要有事業的,你不做可以讓他來做,我們一起投資開發或者轉讓。”楊這才表示同意。

  2008年6月,梁志淩將這兩塊地土地使用權轉讓給徐某。按照約定,梁志淩分四次將好處費1500萬元交于楊的兒子手中。

  楊禮權始終都不認為自己有利用職務之便來協助辦證,“我們任何一個項目都成立小組跟進,遇到問題在黨委會提出,再民主決策,不是書記一人説了算。這是一個商業投資行為,最多違規,但不違法”。楊禮權強調,上述兩塊地在他來黃江之前,2004年就已被規定為商用地,只是一直未辦證,鎮政府有義務辦理相關的證件,並不需要他去促進辦證。

  楊禮權還解釋:“一開始覺得是談生意,認為是違規,後來才認識到是受賄行為。”

  2

  引進開發手機城項目收446萬元

  辯解:有“獎勵”才積極解決問題

  起訴書顯示,2008年,楊禮權還與廣東東莞亞力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陳萬培(另案處理)商談計劃在黃江引進手機城項目。

  在轉讓手機城項目用地時,楊禮權與陳萬培等人商定,由楊促使黃江鎮政府給予土地價格優惠,陳萬培等人按照購地面積每平方米20元的標準給楊好處費。

  同年9月,陳萬培與黃江鎮政府簽訂合同,以160元每平方米的價格購買手機城項目用地土地使用權。事後,楊收受陳萬培給的好處費446萬元。

  而後,由於手機城項目一直未能順利建設,黃江鎮政府準備引進廣東舜盈光伏材料有限公司的光伏項目取代手機城項目。

  經雙方協商,舜盈公司以200元每平方米的價格向黃江鎮政府購買手機城項目用地土地使用權。楊禮權主持黃江鎮黨政班子會議,決定以40元每平方米的標准將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差價全部補償給陳萬培等人。

  對這項指控,楊禮權辯稱:“160元一平方米的價格不便宜,我們鎮裏從私人手上買地也是這個市場價。”在楊禮權看來,“陳萬培給的錢主要是給我一個壓力,也算是一個獎勵。”他説,因為這塊地存在山墳多、路不平整、建築較多的難題。“設置獎勵是希望我有積極性儘快去解決問題。”

  3

  幫忙推進拆遷收受200萬元

  辯解:一開始還以為是水果

  公訴人指控,2009年11月,東莞市中帆房地産開發公司(以下簡稱“中帆公司”)與黃江鎮田美社區居民委員會簽訂合同,合作開發田美農民公寓。但由於該項目拆遷工作未完成,一直未能順利開建。

  2014年1月,中帆公司董事長溫建安(另案處理)找到楊禮權,請求幫忙推進田美農民公寓的拆遷工作,楊表示同意並收受了好處費200萬元。

  同年4月,因田美農民公寓的拆遷工作仍無進展,而楊禮權已調往道滘鎮任職,楊通過溫的朋友將200萬元退還。

  楊禮權回憶,收錢那天他並不知道裏面有200萬元。“當天溫説是放了水果到我的車尾廂,第二天我才想起到車裏一看,發現其實是200萬元。”

  發現是錢之後,楊説自己嚇壞了。他馬上給溫打電話希望退回。溫稱自己不在東莞,接著就遇上了2月9日黃江被查出涉黃。“那段時間我壓力特別大,又給他打電話要退錢。”楊禮權説,他並不是因為要調去道滘才退錢,因為錢是2月16日前退的。“我清楚地記得2月16日是因為當天我因掃黃不力公開道歉。”

  曾因掃黃不力公開道歉

  楊禮權今年53歲,是東莞政界的老面孔,曾在道滘、黃江、東坑等地出任一把手。

  2014年2月,時任黃江鎮委書記的楊禮權曾因掃黃不力被責令對外公開道歉。3月調任道滘後,楊禮權顯示了其對治安維穩工作的重視,上任伊始就用了兩天時間到司法、公安、交警等職能部門開展調研。

  去年5月,楊禮權突然被免職。去年6月26日,東莞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接受了兩名人大代表的辭呈,其中之一就是楊禮權。去年12月1日,中共東莞市委十三屆六次全會確認,市委常委會已對楊禮權作出開除黨籍的處分。

[責任編輯:尹賽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