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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家跨行政區劃法院上海市三中院成立一年多 跨區審案 遮罩“打招呼”

2016年01月20日 10:44:47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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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為全國首家跨行政區劃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2014年底掛牌。一年來,上海市三中院共受理各類案件1370件,審執結1163件;二審瑕疵改判發回率、裁定再審率和生效案件改判發回數均為零。其中,行政案件審判工作引人關注。2014年,上海全市範圍內以上海市政府為一審被告的案件僅13件;而到了2015年,這一數字就增長到了242件。在“民告官”案件激增的情況下,如何依法獨立公正行使職權?

   2014年12月28日掛牌後,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在試點階段審理的行政案件,主要包括以市級人民政府為被告的一審行政案件;市級行政機關為上訴人或被上訴人的二審行政案件等。截至2015年底,上海市三中院共受理行政案件610件,以市政府為被告的一審案件達242件,比2014年增長了18倍多。

   面對頻頻坐上被告席的上海市政府,上海市三中院如何依法獨立公正司法?

   跨行政區劃法院設立的背景在於杜絕所謂的地方保護主義,解決訴訟“主客場”問題。上海市三中院院長吳偕林表示,自該院成立以來,截至目前,沒有出現領導對案件審理説情“打招呼”的現象。

   立案登記制擴展收案範圍,隨機分案、全程留痕

   上海市三中院行政庭現有法官7名,全部來自浦東、靜安、黃浦、普陀、長寧等行政案件高發的行政區,儘管有著豐富的行政審理經驗,審判工作壓力依然巨大。

   “2015年5月立案登記制推行,以及新行政訴訟法生效後,收案範圍得到很大擴展。”上海市三中院行政庭庭長張文忠説。2015年1—4月,上海市三中院行政庭受理的一審案件為11件,5—12月,則高達253件。這些案件以不服政府資訊公開案件、不服房屋徵收補償決定案件、不服行政復議相關案件為主,涉及城建規劃、拆遷、社保、房屋登記、司法行政、衛生、公安等各領域。

   “民告官”案件激增,如何控制審判質效?“在完善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推動法律適用統一的基礎上,我們以‘網際網路+’思維建設透明智慧法院,依法力促審理公開、審判獨立。”吳偕林表示。

   上海市三中院在全國法院首創立案清單制度,率先制定《行政訴訟釋明規則》,強化立案、審前、判後全流程、全方位訴訟釋明,平衡行政案件當事人訴訟能力,促進訴訟規範和服判息訴;建立隨機分案系統,實行隨機分案為主、指定分案為輔的案件分配製度等。“隨機分案,案件一旦進入系統流程全程留痕,只有審理法官能夠看到案件,其他人若上網查看案件,電腦會提示必須解釋原因、説明理由。”吳偕林説。

   案內獨立審判、案外給出建議,推動改變固有行政方式

   2015年7月,在公民申請政府資訊公開一案中,上海市郵政管理局一審被判敗訴。該局不服,向上海市三中院提起上訴,也被依法駁回。庭後,郵政管理局工作人員對此頗為困惑,認為法院對行政機關和行政人員的法律素質要求過高,對不同以往的判決尺度頗不適應。

   張文忠説:“按照管轄規定,一些案件也可以在其他法院起訴,但老百姓更願意選擇來上海市三中院,就是看中跨行政區劃法院行政審判的公正性。”

   在上海市三中院向公民個人“訴權保護”方向更多傾斜背景下,上海市各級政府機關需要面對的行政訴訟新情況越來越多。“這就需要我們司法機關發揮法律效能,監督政府部門依法行政。”吳偕林説。

   2015年9月,因不服房屋徵收補償決定,3名上海市民將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政府、上海市人民政府一起起訴到上海市三中院。合議庭查明,用於房屋産權調換的房屋款佔房屋貨幣補償金的比例過低,不利於保護被徵收人的利益。經法院與行政機關及被徵收人溝通、調解後,雙方重新達成了補償協議,行政爭議得到了實質性的解決。事後,虹口區房屋徵收部門專門致電,進一步了解法院在權衡過程中如何更好地保護被徵收戶利益,以便今後做好相關工作。

   “案內獨立審判不受干擾,案外共同研究提出建議。”張文忠相信,通過法院方面能動的司法方式,將有利於改變行政機關固有的思維方式。

   市政府未敗訴不代表沒有瑕疵,會發司法建議要求改進

   2015年3月25日,由於自己的行政復議申請未獲受理,一家物業發展公司起訴上海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法制辦副主任劉平出庭應訴。經過兩小時庭審,法庭當庭宣判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這是上海市三中院成立以來敲響的“第一槌”,而劉平則是出庭應訴職務最高的政府官員。

   面對案件數量增加、法院要求更嚴的情況,一向代表上海市政府出庭應訴的上海市法制辦,甚至專門成立應訴處,安排專人負責相關事務。

   “市政府領導出庭應訴,對推動本系統、本領域的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依法行政有較大的示範作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長侯丹華表示。

   據了解,截至目前,上海市政府在其作為被告的案件中,還未遭遇敗訴。上海市三中院行政庭法官丁曉華分析,在大部分案件中,上海市政府未出現明顯的違法行為。但她表示,市政府勝訴並不代表其做法沒有瑕疵或完全合理,只是這些情況不足以導致其敗訴。法院也會向老百姓詳解法律,會選擇更有利於原告權益保護的方式,併發出司法建議要求行政機關改進工作。

   《 人民日報 》( 2016年01月19日 11 版)

  

[責任編輯:王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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