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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發函求調查産婦死因 醫院稱遭家屬打砸

2016年01月17日 07:02:30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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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産婦在北醫三院搶救無效不幸離世的消息引發關注。北醫三院稱,産婦楊女士去世後,其家屬數十人滯留北醫三院産科病房,追打醫護人員,對其他孕産婦生命安全造成威脅。對此,昨日,記者未能聯繫到産婦家屬求證。

  此外,網上一張來自亡故産婦所在單位中國科學院理化所的“紅頭函件”也引發網友討論,文件稱希望醫院對死者的離世原因做出公正、透明的調查。昨日,中科院理化所證實于1月14日致函北醫三院,請求該院對此事做出公正透明翔實的調查。

  醫生稱“産婦患高血壓合併子癇前期”

  北醫三院一名工作人員介紹,楊女士今年34歲,有十餘年的既往高血壓病史、膽囊結石等,通過自然受孕,妊娠26周多,因為患有高血壓合併子癇前期于2015年12月28日住院,住院後經過一系列檢查和專家會診,治療後病情相對平穩。

  多名醫生表示,子癇前期指的是孕期發生高血壓,表現為血壓值和尿蛋白值異常升高,妊娠期的高血壓會威脅到孕婦和胎兒的健康及生命,患有子癇的孕婦有時會突然手足抽搐。

  工作人員介紹,2016年1月11日,楊女士出現胸痛繼而突發呼吸心跳驟停,經多科室聯合搶救無效死亡。經過屍體解剖猝死原因為主動脈夾層破裂。

  “主動脈夾層初期症狀不典型,一旦發生主動脈夾層破裂導致心包壓塞,搶救成功率很低,死亡率極高。”一名曾參與搶救楊某的醫生介紹稱,楊女士發病後,醫院結合麻醉科、心外科等8個科室的多位醫生共同搶救了3個多小時,遺憾的是仍未保住楊女士及孩子的生命。

  一位接近死者的消息人士稱,事發當日楊女士的母親當即暈倒,後入院治療。

  醫院稱家屬打砸物品及醫務人員

  北醫三院昨日發聲明稱,産婦死亡後,家屬數十人聚集並滯留北醫三院産科病房,在病房大聲喧嘩辱罵,打砸物品,追打醫務人員,嚴重擾亂北醫三院正常醫療秩序,對其他孕産婦生命安全造成威脅。經上級主管部門及各級公安機關介入,患者家屬離開産科病房,醫療工作秩序得以恢復。北醫三院將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通過醫療糾紛人民調解機構或法院處理解決醫療糾紛。

  昨日,記者未能聯繫到楊女士家屬。

  中科院理化所曾向醫院發函

  昨日,這一事件在網上被熱議,源於楊女士所在單位中科院理化所開具的一份“紅頭函件”。有網友質疑稱,“醫療糾紛為啥要單位發公函”、“這是職工的個人行為,發公函是幾個意思?”但也有網友稱,此舉代表中科院理化所對職工的重視。

  昨日18時許,中科院理化所在其官方網站上發佈聲明稱,楊某是所內青年骨幹,全所職工對此深表悲痛。本著尊重生命、死者為大的原則,于2016年1月14日致函北醫三院,請求該院對楊某離世的原因做出公正透明翔實的調查,給出一份真實、完整的結論,給楊某及其家屬一個明白、公正、合理的交待。

  對於近日在網際網路上傳播的有關資訊,該所表示,中科院理化所積極支援職工家屬以合理合法的理性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不支援、不鼓勵任何過激行為,堅決反對任何人利用網際網路渠道散佈不實資訊。死者家屬為維護自身正當權益,已向公安機關報案。

  追訪

  1 如有醫鬧行為或面臨刑事處罰

  北京京潤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表示,在2015年通過並實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明確規定,醫鬧行為將受到相應刑事處罰。如果醫鬧聚眾打砸醫療機構,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則已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法律規定最高可處7年有期徒刑。

  即使行為不構成刑事犯罪,按《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在醫院打砸也將面臨最多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具體行為可根據行為輕重進行判定。

  2 不涉及行政職權函件無法律效力

  針對中科院理化所發佈的“紅頭函件”,律師張新年表示,一家單位基於對員工的保護,向另一家單位發函,但雙方沒有民事法律關係,也不是上下級主管關係,不涉及行使行政職權,所以該函件不具法律效力,不會産生法律上的效果,但這種提醒可能會基於其他社會關係産生法律外的實際效果。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