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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民主生活會就該“紅臉出汗”

2016年01月09日 08:16:53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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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終歲末,各地各部門都要召開民主生活會。這本是一次説心裏話、提出建議、查擺問題的好機會,但有的幹部卻在自我批評時淺嘗輒止、蜻蜓點水,客觀原因多、作風問題少,剖析問題並沒有見人見事;在批評別人時更是不痛不癢、敷衍了事。而面對搜尋出的問題,一些在場的黨委和紀委的同志也沒有及時提醒、給出整改建議,更多的則是和稀泥,整個會場裏顯得一團和氣……

  民主生活會的初衷是要真揭、真查、真擺,把問題意見提出來、亮出來,才能對症下藥、“排毒治病”。然而,這種看起來氣氛很“和諧”、班子很“團結”的民主生活會,其實是對幹部的不負責任。在革命戰爭年代,我們黨的民主生活會上,不論職務高低、年齡大小,誰有了錯誤,其他人都可以不留情面地當面批評指出不足,而被批評者也毫不怪罪,都能本著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態度去看待批評。至於自身存在的錯誤,更是敢於自揭短處、自亮家醜,絕不會遮遮掩掩。整個班子就在這樣充滿“辣味”的民主生活會中更加團結,更加充滿戰鬥力。

  王岐山同志提出的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第一種便是“黨內關係要正常化,批評和自我批評要經常開展,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而民主生活會正是給批評和自我批評提供了一個良好的平臺。在會上開展批評語言不妨再“狠”點,搜尋問題內容不妨再“辣”點,制定整改措施也不妨再“準”點,才能更好地利用這個平臺改進作風,防“腐”于未然。

  盲目的“和諧”是假像,無原則的“團結”更要不得!新修訂的《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明確指出,黨員領導幹部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等錯誤思想和行為放任不管,搞無原則一團和氣,造成不良影響的行為將受到紀律處分。這就給民主生活會定下了基調,提出了要求,更劃下了底線,也給黨員幹部們傳遞出這樣一種信號——不動真碰硬不行了,再做“好人”要受處分了。(賴毅力)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