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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央企被要求自查潛規則:高鐵招標只是走過場

時間:2012-08-03 12:17  來源:中國網

  5央企自查招投標“潛規則”

  大多參與過鐵路工程項目;國資委紀委要求企業查“支付或變相支付好處費”等非正常市場競爭問題

  整治企業

  中國鐵路工程總公司 中國鐵道建築總公司 中國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7月17日,國資委紀委下發通知,根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統一部署,決定對中國鐵路工程總公司、中國鐵道建築總公司、中國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能源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等5家企業,開展集中教育整治工作。

  通知要求5家央企先自查自報,主要搜尋經營中存在的“支付或變相支付好處費、違規轉分包工程、違規轉讓出借資質證書”等非正常市場競爭問題,並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

  據記者調查,上述5家公司的母公司或子公司大多參與過鐵路工程項目,此前經審計署審計,在京滬高鐵等項目招投標中存在違規問題。

  7月17日,國資委紀委針對5央企下發的通知稱,此次主要搜尋、整改三個方面突出問題:“一是以串通投標、圍標、提供回扣或給予其他好處等不正當方式承攬工程項目;二是違規轉包、分包工程項目;三是違規轉讓、出借資質證書或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企業名義承攬工程。”

  集中教育整治將從7月20日起,為期1個月。

  京滬高鐵項目4央企違規分包

  國家審計署經過3年跟蹤審計,京滬高鐵項目被審計查出招標不規範、違規分包等問題

  此次集中整治的5家央企,多曾涉足鐵道工程項目。據統計,其中“中國鐵路工程總公司”和“中國鐵道建築總公司”佔據高鐵項目“半壁江山”。

  兩家央企與鐵路系統淵源頗深,中國鐵路工程總公司的前身是1950年3月成立的鐵道部工程總局和設計總局(後變更為“鐵道部基本建設總局”);中國鐵道建築總公司的前身則是鐵道兵。

  據新華社報道,在2008年開工的京滬高鐵項目中,超過800億元的土建工程“蛋糕”被4家央企攬入懷中,分別為: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鐵建”)、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鐵”)、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公司(下稱“中水建”)和中國交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交建”)。

  據公開的工商資料,上述4家央企的母公司,對應的分別是此次列入集中整治名單的中國鐵道建築總公司、中國鐵路工程總公司、中國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和中國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其中,“中鐵建”奪得最大兩個標段,總價337.4億元,佔京滬全部施工任務的40%,成為京滬高鐵所佔份額最大的公司。

  此後,國家審計署經過3年跟蹤審計,京滬高鐵項目被審計查出招標不規範、違規分包等問題。

  據多名鐵路業內人士介紹,包括京滬高鐵在內的高鐵項目很多采購和工程發包,招標變成走過場,就是內定,“要拿到項目,即使是國企,也要有人打招呼,要中間人介紹,上下打點。”

  排斥潛在投標人

  參與鐵路工程投標的人士説:“當年很多招標都只是走一個過場,只有那些符合鐵道部要求的企業才有資格遞交標書。”

  此外,一些高鐵項目招投標尚未開始,“中標單位”即提前開工。

  據“京滬高速鐵路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結果”(2010年第2號),南京大勝關長江大橋工程土建及監理1標、京滬高鐵諮詢業務、南京南站應急工程土建及監理1標的招標時間分別為2006年7月、2007年12月、2008年12月,但中鐵大橋局、中鐵十三局、鐵科院(北京)工程諮詢有限公司等中標單位在此前的2006年3月、2006年2月、2008年3月已進場開始工作。

  其中,被通報的“中鐵大橋局”,係“中國中鐵”旗下的全資子公司。

  甚至,個別公司招標形式也不走,直接簽合同,排斥潛在投標人。

  據“京滬高速鐵路建設項目2010年跟蹤審計結果”(2011年第9號),2009年6月,鐵道部工程設計鑒定中心發佈“準入鐵路客站裝修裝飾和幕墻工程施工企業名錄”後,在曲阜東、常州北等站房工程招標中,京滬高鐵公司與名錄內中鐵建工集團有限公司、中鐵建設集團有限公司2家企業簽訂站房裝修裝飾工程合同6份,排斥了潛在投標人,涉及金額4.9億元。

  其中,公告中提及的“中鐵建工集團有限公司”係“中鐵”獨資公司。

  曾參與鐵路工程投標的人士表示,“當年很多招標都只是走一個過場,只有那些符合鐵道部要求的企業才有資格遞交標書。”

  分包給無資質單位

  審計報告稱,9家單位未經建設單位批准,違規分包工程合計3.12億元

  據2010年2月審計署發佈的“京滬高速鐵路建設項目跟蹤審計”報告,審計人員發現,“在京滬高鐵正線、上海虹橋站、南京南站和大勝關長江大橋等工程的招投標過程中,京滬公司、上海鐵路局等建設單位存在標書審核不嚴、未按規定招標等問題,個別施工單位違反招投標相關規定,將工程分包給無相應資質的單位。”

  審計抽查了“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公司”(京滬高鐵建設項目中標單位之一)投標書中的118名專業技術人員發現,有54人的專業技術職稱和職業資格與實際不符。

  審計報告還稱,上海鐵路局在上海虹橋站建設中,將應招標的工程諮詢和樁基第三方檢測項目化整為零,規避招投標;中國交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中鐵六局等9家單位未經建設單位批准,違規分包工程合計3.12億元,部分工程被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

  對此,8月2日,中國交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回應稱:“上述問題,公司所屬單位均已作了整改,並報告了國家審計署。”

  審計報告中提及的“中國交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鐵六局”,分別是“中交建”和“中鐵”子公司。

  企業互查、上下幫查

  通知要求,對在承攬工程中借機撈好處、貪污受賄的行為,要依法依紀嚴肅查處

  國資委紀委通知要求上述5家央企,要在通過仲介中標鐵路工程項目進行自查自報的基礎上,通過自查、互查、上下幫查等各種方式,集中搜尋企業經營中存在的支付或變相支付好處費,違規轉分包工程、違規轉讓出借資質證書等非正常市場競爭問題。

  對鐵路招投標過程中的中間環節,此前接受媒體採訪時,中國工程院院士王夢恕曾建議取消仲介組織,他認為:“招投標中很多問題出在中間環節,他們利用社會關係搞投標,收取仲介費。”

  據《中國新聞週刊》此前報道,在這些仲介組織中,包括退休幹部、企業資深員工等,他們利用各自的老關係,在招投標過程中進行灰色交易。而民營企業通過鐵路建設項目招投標收取鉅額仲介費,也在鐵路系統運作多年。

  通知要求,在8月20日前明確整改責任和時限,將整改措施落實到位。對在集中教育整治工作中拒不搜尋問題糾正錯誤的央企,要嚴肅處理,追究責任;對在承攬工程中借機撈好處、貪污受賄的行為,要依法依紀嚴肅查處。

  此次教育整治的工作目標是,“切實糾正企業經營中的錯誤思想和不正當做法,建設依法經營、誠信經營的長效機制,深入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樹立中央企業良好形象。”

  同時,通知要求各企業于8月31日前向國資委紀委等部門報告集中教育整治工作情況。國資委紀委將加強監督檢查,對不認真開展集中教育整治工作的企業,要給予批評教育。

  記者昨日從被要求整治的中國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獲悉,該公司已按國資委文件要求,正在開展自查自糾工作,結果將按要求向國資委紀委彙報。

  8月2日,該公司在回復中稱:“接到文件後,即刻作了部署,在公司半年工作會上作了傳達,制定並下發了工作方案,其內容、步驟、要求與國資委紀委方案同步。現在這一工作正在進行中。”

  鐵路工程將進入市場招投標

  今年上半年,鐵道部印發《關於鐵路工程項目進入地方公共資源交易市場招投標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取消鐵道部和18個鐵路局(公司)原有的鐵路工程交易中心,並於6月底前將所有的鐵路工程項目按照屬地或授權原則,進入地方公共資源交易市場招投標。

  《意見》同時表示,將通過對鐵路工程招投標的改革,防範領導幹部違規插手干預鐵路工程招投標、明標暗定、權錢交易等突出問題。(記者劉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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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芮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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