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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問題背後瀆職嚴重 國務院出臺決定強化責任

時間:2012-07-06 13:53  來源:法制日報

  食品安全問題背後 失職瀆職嚴重 國務院出臺決定強化地方政府責任

  落實食品安全政府責任需嚴查地方保護主義

  食品安全事件,近年來時有發生。在不少食品安全事件背後,或多或少都有監管部門瀆職的影子。因此,強化問責屢屢成為公共輿論聚焦的話題。7月3日,國務院公佈《關於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明確地將食品安全納入地方政府年度績效考核內容。

  國務院近日出臺了《關於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提出了我國食品安全的階段性目標,計劃用3年左右的時間,使食品安全治理整頓工作取得明顯效果;用5年左右的時間,形成科學規範的監管體制、標準體系,使食品安全總體水準得到大幅度提高。

  食品安全問題近年來一再發酵,已經成為困擾中國經濟發展和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國務院此次出臺的決定令無數人眼前一亮,而在決定中尤其引人注目的一點就是,首次明確將食品安全納入地方政府年度績效考核內容,並將考核結果作為地方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

  問題背後盛行“捂蓋子”

  不久前,一部有關飲食的紀錄片《舌尖上的中國》引起出人意料的轟動效應,有評論人士認為,這一效果與食品安全問題不無關係。

  紀錄片一度引發了“兩種舌尖上的愛國主義”之爭。在“傳統飲食的味道”之外,一些人認為,“另一個舌尖上的中國,充滿晦暗與骯髒,是由有害的添加劑、地溝油、增白粉、瘦肉精、農藥殘留、熒光粉、反式脂肪酸寫就的”。

  在“另一種舌尖”上,一些政府部門和工作人員的失職瀆職行為屢見不鮮。

  早在1997年,農業部就明確禁止在養殖業使用“瘦肉精”。2009年3月,河南省畜牧、商務、工商、食品藥品監管、公安等多個部門聯合下發文件,要求強化“瘦肉精”監管。按照職責分工,其監管的環節依次為:養殖、屠宰、流通、藥品銷售以及相關案件偵破等。

  但是,這種嚴格的監管流程卻形同虛設,其背後的原因“大同小異”。

  記者在實地採訪一起“瘦肉精”豬肉事件時就發現,含有“瘦肉精”的生豬,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個地方的運輸途中一路暢通無阻。很多銷售者手中的檢驗檢疫證明、消毒證明等各種手續一應俱全。

  當這批豬肉最終被查出含有“瘦肉精”後,當地政府所採取的“緊急措施”竟然是一邊封鎖消息一邊將這批“瘦肉精”豬肉就地掩埋。而對於這批“瘦肉精”豬肉責任的追查和事後的處理則再無下文。

  “了解一下那些‘瘦肉精’事件背後的監管就可以看到,只要給錢就可以蓋章,甚至公章很‘合理’地就流到外面去了。合格證之類的證件全都可以用錢買到,這樣多麼危險。”中國奶業協會的一名食品領域資深人士對記者説,“瘦肉精”事件背後的腐敗問題與食品安全緊密相連,這是任何人都否認不了的。而基本上每起食品安全事件的背後都有監管不到位、失職瀆職、貪污受賄行為。2008年12月31日,河北省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田文華等4名原三鹿集團高級管理人員被控生産、銷售偽劣産品案。庭審中,田文華稱,她在獲知三鹿集團送檢的16個批次奶粉樣品中有15批次檢出三聚氰胺後,于8月2日以書面報告的形式向有關部門作了彙報。8月29日,她再次以書面報告形式上報市政府。然而,有關部門對此事卻遲遲未能作出反應。

  事件處理常遭推諉

  在此次出臺的決定中,對於食品安全的政府責任問題進行了更加明確和嚴格的規定。

  除了之前提到的規定外,決定還規定對於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方,在文明城市、衛生城市等評優創建活動中實行一票否決。另外,要進一步明確食品安全責任追究的具體規定,確保責任追究到位。

  此外,決定明確要求所有縣級以上地方政府都要儘快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決定還要求地方政府結合本地實際,細化部門職責分工,著力解決監管空白、邊界不清等問題,並要求國務院相關部門加強監督檢查和指導。

  對於上述規定,業內人士也是紛紛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在食品行業快速發展、食品安全基礎相對薄弱、監管體制有待健全的社會背景下,失信成本相對偏低、違法收益相對較高。”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副主任劉佩智表示,保障食品安全還必須健全外部約束機制,不斷加大監管力度,形成多方合力。

  “有關部門的監管責任問題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備受關注。”中國副食流通協會會長何繼紅説,執法嚴格與否、有沒有公平性,直接反映到産品品質上。在監管過程中,需要提升執法隊伍、監管人員的自身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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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王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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