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義鎮距離蒙城縣城20多公里,6月21日,記者來到這個皖北農村小鎮,在老鎮政府西側的一間臨街門面內,59歲的劉夢夫正在打燒餅。放下手中的活,劉夢夫拿出厚厚一摞賬本,為記者講起了被拖欠吃喝款的來龍去脈。
1995年,劉夢夫在三義鎮政府大門西側開設了飯店“劉夢夫大食堂”,因地理位置方便,鎮政府的各種接待都安排在了劉夢夫的飯店。在劉夢夫提供的1996年“三義鎮政府來人就餐登記表”第38頁記者看到:1996年11月1日中午,黃淮飼料廠來人共7人就餐、6菜兩湯(甲魚湯一盆)、黃山煙2包、沙河王2瓶,共計836元。當日中午,除了本桌外,還有“審計事務所來人”消費380元。每一項消費的最後,都有鎮政府負責人的簽字。
像這樣的登記表,劉夢夫保存了15本,半尺多厚。有些賬本已經發黃,書釘已經生銹。“剛開始,每年年底都會支付一小部分,欠款不斷地累加,到2000年共累計拖欠63.0477萬元。”劉夢夫説。為維持經營,劉夢夫只好在外賒欠肉、菜、煙酒,還向親屬朋友以2分利息借錢維持經營。劉夢夫心想,鎮政府哪能欠賬不給呢?到2000年,劉夢夫欠別人的肉錢已經3萬多元,煙酒、菜錢、工錢累計等共欠30多萬元。2000年下半年,實在無法經營下去的劉夢夫,關閉了飯店,外出打工還債。“每年大年三十,家裏都會坐著好幾個要債的。2004年因躲債,劉夢夫過年都沒有回來。看家裏實在困難,正讀初中的兒子輟學外出打工,正在讀中專的女兒也不念了,他們成績都好得很。”説起欠債給家裏帶來的影響,劉夢夫的妻子泣不成聲。為了還一名服務員的工錢,劉夢夫將家中的一間門面房給了服務員。
經劉夢夫不斷催要,三義鎮政府支付30多萬元,截至2005年6月,還拖欠28.7248萬元。然而,就在這一年,劉夢夫的妻子因胰腺癌住進了醫院,實在沒有錢的劉夢夫選擇了陳情。經蒙城縣紀委和信訪局協調,三義鎮政府與劉夢夫簽訂了還款意向書:擬規定每年還款5萬元至2010年全部還清。然而,直到約定的2010年初,三義鎮政府也只支付7.2萬元,尚欠21.5248萬元。
一紙訴狀將鎮政府告上法庭
2010年底,劉夢夫一紙訴狀將三義鎮政府告上法庭,請求判令被告三義鎮政府支付所欠21.5248萬元,並支付逾期利息。2010年10月,蒙城縣法院一審判三義鎮政府償還所欠劉夢夫的21.5248萬元,以“分期付款”的形式,每年12月25日前償還3萬元,直到還清為止。劉夢夫要求支付利息的要求,法院以因雙方未約定駁回。
對此判決不服的劉夢夫提出上訴,2011年1月,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撤銷一審判決,改判為:三義鎮政府在判決生效後三十日內,償付劉夢夫欠款21.5248萬元及利息。利息自2010年6月1日起,至還清欠款之日。一審、二審訴訟費共計9059元,由三義鎮政府承擔。判決生效過後,亳州市中院委託蒙城縣法院執行。
判決生效後,經蒙城縣法院主持,劉夢夫與三義鎮政府達成支付和解協議。2012年5月30日還14059元,餘款再次以“分期付款的形式”從2013年1月10日開始,每年同期支付3萬元,直至還清。照此計算,劉夢夫要等到2019年才能拿到自己的全部被欠款。當家人看到劉夢夫簽訂的協議後,氣憤地撕掉了協議下面的簽字,認為劉夢夫被人忽悠了。然而,即便按照此協議,直到6月21日約定日期5月30日早已過去,劉夢夫還沒有拿到1分錢。全部欠款還要等到2019年?
三義鎮政府到底為何拖欠吃喝款長達17年?是因為鎮政府確實存在經濟困難嗎?隨後,記者來到了三義鎮政府新辦公地點。兩棟嶄新的四層小樓和一個院子,便是新的鎮政府大院。走進辦公樓,除洗浴室門開著外,二層、三層每一個辦公室都鎖著門。
黨政辦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鎮裏的領導班子都不在單位。對於鎮政府拖欠劉夢夫吃喝款一事,該工作人員表示,每年年底縣裏給一些“解困資金”時,才能拿出來一部分還給劉夢夫,所以要採取分期付款的形式。對於何為“解困資金”,該名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主要是用來臨時救濟一些受災或家庭困難群眾的臨時資金。隨後,記者來到該鎮財政所,一名工作人員表示,該鎮每年財政收入有三千多萬,位列全縣前列。
而為何在判決之後,蒙城縣法院不能強制執行呢?負責此案執行的蒙城縣法院執行法官徐紹詳表示,鎮政府的車子屬於縣行政管理局、房子等屬於縣資産管理局,各種收支財政統籌、沒有銀行賬戶,因此,查不到可執行的財産,致使無法強制執行。
6月21日中午,待記者離開蒙城縣時,三義鎮黨委副書記徐建致電記者,表示已經按照“執行協議”將14059元打給了法院。但其中,9059元是由三義鎮政府承擔的一審、二審訴訟費用。如果按照此執行協議,劉夢夫想要拿到自己的全部欠款,果真要等到2019年。屆時,欠賬已經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