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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一貪官受賄1700萬1分不花 挖掘機也照收不誤

時間:2012-05-16 09:06  來源:廣州日報

  朱育英。(資料圖片)

  茂名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朱育英涉嫌受賄行賄受審 收受57名幹部上千萬

  文/記者林霞虹 通訊員韋磊

  昨日,湛江市中級法院在廣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開庭審理了茂名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朱育英涉嫌受賄、行賄一案。據指控,朱育英在擔任信宜市委書記兼該市人大常委會期間,在信宜市屬幹部提拔、交流、換屆任用以及工程發包、支付工程款等事項中,涉嫌受賄人民幣1300多萬多元,港幣300多萬元,美元20多萬元。

  邊收錢邊稱提拔人看能力

  2005年,信宜市某鎮鎮長梁某被提拔為該鎮黨委書記,為感謝朱育英的關照,梁某在當年5月來到朱育英的辦公室,送給朱20萬元人民幣。2006年12月,經朱育英同意,梁某調任信宜市區東鎮街道辦黨委書記,他在到任幾天后來到朱育英家樓下,在朱育英的車裏送給朱30萬元人民幣,朱再次收下。2008年,梁某為謀求升遷,于當年11月、12月,先後在茂名市委宿舍大院送給朱育英15萬美元。在朱育英的推動下,梁某在2009年9月被任命為信宜市副市長。除了這幾次大額賄賂之外,梁某為了與身為當地一把手的朱育英保持良好關係,從2005年至2009年,先後在中秋或春節期間送給朱育英“利是”6萬元,朱都欣然收下。

  據該案辦案人員介紹,梁某為謀求升遷或轉任而送錢給朱育英只是當地官場風氣的一個體現。經查明,朱育英先後收受了當地57名幹部共計人民幣1238萬多元、港幣360萬元、美元20萬元。

  雖然大肆賣官,但朱育英卻自己交代,他提拔人主要是看能力,“大家認可這個人我才會提拔,而且要看個人的業務能力”,“我不會讓不懂業務的人管錢,讓不懂業務的人去管業務”。

  檢察機關查明,除了在幹部提拔、人事調動、換屆任用過程中收受賄賂外,朱育英還利用職務便利,在信宜市有關工程發包承攬、工程建設、支付工程款等事項中,收受三名工程承包商賄賂共計人民幣150萬元、港幣30萬元,甚至於連勾機(挖掘機)都收。

  向羅蔭國行賄20多萬

  朱育英一面在瘋狂“賣官”,深諳此道的他,也在一面想法為自己“買官”。2008年,朱育英為謀求茂名市副廳級職位,約請茂名市原市委書記羅蔭國吃飯。期間,朱育英賄送給羅蔭國20萬港元。

  由此,在羅蔭國的關照下,朱育英于2008年底升任茂名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副廳級)。朱育英在2004年至2009年期間,先後在春節期間,分四次送給羅蔭國現金共計人民幣8萬元。

  投案不交代 檢察機關從週邊突破

  據了解,2011年2月,茂名市原市委書記羅蔭國被廣東省檢察院帶走調查,朱育英感到“比較緊張”。當年3月19日,廣東省紀委在茂名召開了全體幹部大會,責令“有問題”的官員在4月10日之前向專案組主動交代,以爭取寬大處理。在離期限屆滿前幾天,朱育英來到專案組,“交代”稱曾經收受過一點紅包,總額大約有幾萬塊錢,已經上交給了信宜市紀委。

  專案組經過分析,認為朱育英存在受賄的可能性很大,肯定遠不止其交代的這幾萬塊錢的問題。於是專案組決定,一方面由紀委出面和朱育英談話,敦促其主動交代問題;另一方面,檢察機關在週邊收集朱育英受賄的相關證據,尋找案件突破口。

  經過週邊摸查,辦案人員掌握了朱育英部分直接、紮實的證據,當辦案組向朱育英擺出證據時,朱育英只得交代了其受賄達1千多萬元的犯罪事實。

  朱育英: 也曾廉潔自律

  本案開庭前,朱育英在廣東省看守所接受了採訪。略顯蒼老的他,談起自己從一名廉潔自律的好幹部到階下囚的心路歷程,期間幾度哽咽。

  朱育英是一個從基層幹起,一步步走上來的官員。朱育英介紹,他1970年高中畢業後參加工作,最初在茂名市電白縣當老師。後來在茂名山區建設時參加了文藝宣傳隊,後被選入廣州鐵路局任宣傳、組織幹事,一直到1983年被調回老家電白縣羊角鎮擔任鎮長、書記、電白縣副縣長,2003年到信宜擔任市委書記。“我沒有任何後臺,都是靠著自己的努力奮鬥,也從來沒有托過哪個領導。”朱育英説。

  打開缺口後,就收不住了

  談到自己的墮落過程,朱育英講,開始時別人送錢都不敢收,怕出事,但後來一打開缺口,就收不住了。“當時過年過節都有人送紅包,茂名有這種風氣,但我一開始都不敢收,全都拒絕了。”朱育英説,一直到2006年他才開始收一點紅包,一般是幾千塊錢,多的也有幾萬塊。“剛開始收錢的時候心裏很恐慌,但打開這個缺口以後,就收不住了,因為這些送紅包的人私底下都會有交流,你收了張三的不收李四的,他就會對你有意見。”

  朱育英説,他當時也想過退還,但在那種環境下很難退。“這就好像病已經上身了”。直到後來最多一次收了100萬元。收了這麼多錢,但朱育英説他一分錢都不敢用,心理上有點害怕,錢他都以朋友的名義存在銀行。

  “不想再為自己推脫”

  朱育英説,自己剛進來時想不通,覺得自己運氣不好比較倒楣才會出事,但經過檢察官的開導,慢慢也開始想通了。

  “人錯了就是錯了,我是一個硬漢,不想再為自己推脫,法律怎麼制裁就怎麼制裁。”朱育英説,他很後悔。他説:“我以後要出一本書,把自己的經歷寫出來,警戒後來人不要再犯同樣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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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芮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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