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網際網路上的假藥宣傳,由於其伺服器在國外,不易查詢,應從網站提供的聯繫方式入手,並通過物流渠道回溯,以追查犯罪嫌疑人。”康晨説。
他在調研報告中還提出了“應利用技術手段對藥品類廣告的網站、網頁進行遮罩,避免更多人上當受騙”的建議。但他告訴記者,在實踐中,要做到對網際網路上假藥廣告的監管“難度很大”。
公眾對假藥的鑒別能力有待提高
康晨和白雲山在調研報告中都提到,公眾普遍缺乏醫藥方面的常識也是導致制售假藥案件頻發的主要原因之一。
“由於醫藥學專業性比較強,加之我國對醫療衛生知識的普及程度不夠,人們在病急亂投醫的心理影響下,很可能會被假藥欺騙,從而延誤病情,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同樣,由於缺乏醫藥方面的專業知識,患者在接受治療、購買藥物的過程中,也無法分辨其真偽。”康晨説。
在調閱了40余件制售假藥案件的案卷後,白雲山也發現,不少消費者對於虛假藥品缺少辨別力,缺乏正確的安全醫療用藥常識,對藥品的銷售管理制度缺少了解,容易盲目輕信。
“應當提高群眾的防範意識,提高公眾對假藥的鑒別能力。”白雲山説,“司法機關要及時整理辦案資訊,匯總辦案中發現的假藥名稱、特徵等內容,提交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由行政管理部門定期向社會公佈假藥名稱、生産、銷售廠家等防範資訊,提高百姓鑒別假藥的能力;同時積極向公眾宣傳基礎醫療用藥常識,引導公眾從正常渠道購買正規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