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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建行爆炸案主犯27日受審 家人稱賣糧賠償

時間:2012-04-26 15:04  來源:荊楚新聞網

圖為:王海劍的家人顯得很茫然很無奈

  備受關注的王海劍爆炸案,明日將在武漢市中院開庭審理。昨日,王海劍的辯護律師鄭耀華和胡俊美接受了本報記者的採訪。胡俊美律師稱,就在4天前,他在看守所會見了王海劍。

  檢方:三人涉嫌爆炸罪

  昨日,記者從起訴書中,看到了王海劍的“作案過程”:

  王海劍今年剛25歲,高中文化程度,無職業。

  2010年10月,王海劍就開始通過網路、書籍學習製造爆炸物的方法。2011年3月,經王偉同意,王海劍搬到王偉的租住地繼續製造爆炸物。兩個月以後,王海劍預謀通過爆炸的方式截取財物,並邀約王安安來漢幫忙。

  2011年6月,王海劍、王安安在製造爆炸物時因操作失誤引發爆炸,致王海劍左眼受傷。2011年7月,王海劍出院向王偉、王安安明確提出通過爆炸的方式搶劫銀行運鈔車。三人經多次預謀,確定由王海劍選擇目標銀行、安放爆炸物,並在運鈔車到達銀行時通過遙控引爆裝置引爆爆炸物,由王偉負責接應。2011年8月,因害怕,王偉、王安安表示不再參與爆炸。

  然而,王海劍並沒有放棄。2011年11月30日,王海劍決定動手,于淩晨3時許攜帶自製的爆炸物和兩袋水泥,騎摩托車竄至武漢市洪山區雄楚大街1070號建設銀行關山一路支行門前,將爆炸物放置於人行道上,用兩袋水泥壓住爆炸物,並留下“建築材料、勿動”的字條。

  2011年12月1日17時30分許,當一輛運鈔車停在建設銀行關山一路支行門前路邊,銀行職員將錢箱提出準備運上運鈔車時,藏匿在附近的王海劍通過遙控引爆裝置引爆了爆炸物。爆炸當場致2人死亡、10余人受傷。爆炸後,王海劍搶劫錢箱未遂,騎摩托車逃離案發現場。

  經深入偵查,警方先後將王海劍、王偉、王安安抓獲歸案。

  檢方認為,王海劍、王偉、王安安的行為應當以爆炸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律師:王海劍臉上的傷全好了

  受託于王海劍父母、湖北多能律師事務所的律師鄭耀華和胡俊美,昨日下午接受了本報記者的採訪。他們告訴記者,4天前,他們在看守所會見了王海劍。

  胡俊美律師稱,王海劍現在在看守所健康狀況良好,臉上的傷全部好了。當被問到有沒有什麼考慮時,王海劍很乾脆地回答“自己做的事,自己承擔”。

  至於對王偉、王安安有沒有什麼怨恨這個問題,王海劍表示“我不談別人”。而當被問及對於受害者家屬有什麼想法時,王海劍則表示“願意以死謝罪”。

  胡俊美律師告訴記者,對於王海劍的犯罪事實無異議,但庭審時會表達自己的辯護觀點,庭前不便透露。

  王海劍家人:賣了糧食也會賠

  昨日,王海劍的父母帶著他的妹妹從棗陽坐火車來到武漢,準備明日的開庭。看上去,三人的表情有些疲憊和呆滯。

  “作為王海劍的家屬,旁聽庭審前有些什麼想法?”面對記者的提問,王海劍的父親王正運回答:“犯錯了就該接受懲罰,我們作為他的家屬,誠心誠意向受害者和傷者的家屬道歉。”

  王正運表示,王海劍從小就很有孝心,以前也沒跟人打過架。“聽説他在武漢引發爆炸準備搶運鈔車,我們真的沒想到。”當記者問起有沒有最壞的打算,王正運沉默了一小會兒後,回答稱他們也沒有辦法,只能等待法庭的判決。

  當被問到對受害人及家屬如何賠償時,王正運告訴記者:“我們是農民,等糧食收了賣了,一定盡力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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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芮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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