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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規定公務員錄用需查婦科遭質疑

時間:2012-04-23 14:55  來源:中國青年報

  廣州的肖女士在參加公務員體檢時遭遇了十分尷尬的問題,“體檢表格中要求填寫自己月經初潮的時間、年齡,月經的週期以及出血量”,這些問題讓肖女士十分驚訝,“為什麼要問這些,這跟工作有什麼關係?”今天,來自法律界、社會學界、民間組織的專家學者就“女性就業體檢問題”展開了熱烈討論。研討會上,肖女士的經歷引起了大家的關注。

  我國《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對於婦科檢查進行了詳細的規定:需要詢問體檢者月經初潮年齡、週期、出血量、持續時間、末次月經時間,有無痛經,白帶性狀,有無伴隨症狀等。如此細緻的規定讓很多女性體檢者感到不適,有體檢者直接表示:“沒有必要知道一個人的月經週期,這跟工作有什麼關係呢?難道1號來月經的人比10號來月經的人更有能力?”

  公務員體檢到底該不該查婦科?在中國醫學科學院研究員睢素利看來,政府考察是否錄用公務員,更應該從公務員的工作能力以及職業道德出發,“看他是否有能力履行相關的職能,是否能夠廉潔守法,這比進行體檢更實在。”

  睢素利認為,公務員錄用體檢和普通體檢是兩種不同的體檢,“對於普通體檢,體檢者的態度是積極的,他們願意去體檢更多的項目,更好地了解自己的身體狀況。但是公務員錄用體檢的結果不是為了體檢者的自我健康,反而成為就業的門檻,對體檢者而言是非自願的。”

  對此,深圳大學李薇薇女士表示了贊同,她認為普通體檢不會對個人的工作機會産生影響,但是公務員體檢已經成為公務員篩選機制的一部分,“哪些項目該查,哪些項目不該查,應該合理設置”。

  北京源眾性別發展中心主任李瑩在考察美國、加拿大、英國、日本等國家的情況後發現,大部分國家都沒有制定就業體檢制度,一些國家的法律還規定,禁止與工作要求無關的身體檢查。

  “國外主要是通過反歧視和隱私保護兩大領域的法律來限制僱主進行就業體檢。”李瑩以美國的《民權法案》為例,該法案規定,僱主在要求求職者進行體檢時,必須證實體檢內容是同工作相關的。另外,英國的《資訊保護法案》認為,要求僱員進行身體檢查,是對個人隱私權的侵犯。

  這些國家的相關法律都遵循一些基本原則,包括禁止在錄取之前進行體檢,體檢內容應該和工作要求或安全相關,體檢結果不能用來歧視性地拒錄求職者。

  與國外不同的是,目前我國入職體檢依然十分普遍,大眾習以為常。“很多人沒有意識到入職體檢對自身權利的侵害,不敢對歧視性的體檢項目説‘不’。”李瑩説道。

  民間公益人士陸軍表示,體檢成為公民入職的門檻,與我國計劃經濟時代的醫療體制相關。“入學入職體檢是計劃經濟時代的慣性”,據陸軍介紹,在計劃經濟時代,就業、入學者的醫藥費用需要由用人單位和學校承擔,為了減少負擔,用人單位和學校會設置體檢門檻,將一些患有疾病或潛在患病者淘汰出去,“現在員工醫療已由醫保覆蓋了,但這種普遍體檢的現象遠遠沒有跟上時代的進步”。

  “跟入職有關的是履行工作和完成學業的能力,這些可以通過體能測試來完成”,陸軍説,他認為體檢是一種體質檢測,同體能測試存在區別。“比如B型肝炎病毒攜帶者,他的工作能力不受影響,但體檢成為公民入學入職的門檻。”陸軍説,“身體資訊是個人資訊,應該作為隱私來保護”,而對於公務員、幼兒園、食品、醫藥等特殊領域,即使需要體檢,也應廣泛徵求意見,制定出合理的體檢標準。

  與會專家認為,我們當前不要局限于討論公務員體檢該不該查婦科,而是要對各種入職體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不是一把簡單的尺子,它承載著社會觀念、文化心理、公正理念等諸多內容。”李瑩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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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芮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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