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 時政 | 本網快訊 | 兩岸 | 國際 | 港澳僑 | 熱點新聞 | 大陸縱覽 | 社會 | 財經 | 教育 | 軍事 | 科技 | 傳媒 | 奇聞趣事 | 新聞發佈會 | 新聞人物

黃鳴代表:發展可再生能源政府該當“裁判員”

時間:2012-03-06 11:05  來源:新華網

  全國人大代表、皇明太陽能集團董事長黃鳴5日表示,能源安全關係到中華民族的未來,國家應均衡發展可再生能源。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5日在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作政府工作報告時表示,2012年,國家將推進節能減排,優化能源結構,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比重,加強能源通道建設。

  黃鳴對記者説,中國石油的對外依存度已經高達50%至60%,能源安全問題十分緊迫,一旦發生戰爭或周邊不穩定,國家將處於危險的境地。

  他説,國家對能源安全不能只看眼前,還應有長遠戰略。“美國在上世紀80年代就停止所有境內石油勘探、限制開發,寧可犧牲戰士生命也要到中東找油。”

  他認為,能源安全與節能減排息息相關,從某種程度上説,能源安全更重要。如果中國解決了可再生能源的問題,節能減排就一起解決了。發展可再生能源應該著重法律保障、商業環境以及行業認證,政府在其中不能當“運動員”,而是當“裁判員”和基礎設施平臺的搭建者。

  黃鳴是十屆、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還身兼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副理事長和中國節能協會副理事長。近年來他一直強烈呼籲就建築節能立法:“建築能耗已經佔到中國總能耗的30%,一些大城市甚至達到40%以上。”

  黃鳴説,“如果下一屆我還能當選,將繼續推動建築節能立法和能源安全領域的立法工作,這是我的職責和使命。”

  新聞中心 兩岸 社會 國際 臺灣頻道

分享到:
編輯:李博

相關新聞

圖片

本網快訊

熱點新聞

奇聞趣事

兩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