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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一法院書記員被指多次在公共場所性虐孕妻

時間:2012-02-14 13:17  來源:金羊網

  圖為遭遇暴打後的左女士(王某妻子)身上留有淤青。受訪者供圖

  天涯社區一則標題為“變態公務員打已懷孕老婆和岳父並多次在公共場所強姦老婆”的帖子自1月17日發佈後,近一個月來在網上瘋傳。發帖人為“受害女方”,其在帖子中稱丈夫是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公務員,多次毆打她和自己父親,並在一些公共場所和她強行發生性關係。截至昨晚,該帖點擊量已將近5萬,回復超663條。昨日新快報記者聯繫到發帖人阿梅和其丈夫王某天。阿梅稱其帖子反映的問題絕對沒有半點虛假,王某天承認其是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名書記員,是公務員,但他否認帖子中指責的問題,面對記者的採訪一再表示“事情真相明天法院會有説法”。

  女子發帖

  稱被丈夫“性暴力和性虐待”

  在天涯社區的一則帖子裏,發帖人阿梅以求救語氣稱,她老公叫王某天,是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中山中院”)的一名書記員,婚後她老公一直對她實施家庭暴力、性暴力和性虐待,還多次辱罵她的父母。在她生理週期和懷孕期間他一直沒有停止性生活,導致她一直流血不止,一直要吃保胎藥。在她懷孕3個多月的時候對她和她的父親拳打腳踢。阿梅發帖説,我無法再忍受,於是報了警,他卻對我和我家人説,“我是法院的,你們愛去哪告就哪告,法院是我家”,“難道國家公務員在執法單位就很了不起嗎?他太欺負人了”。

  1月18日,就在阿梅發帖第二天,網名為“王20121212”的網友也回帖稱,梅,俗話説“一日夫妻百日恩”,今生我們做不成夫妻,也沒有必要做成仇人,別人尚且“家醜不外揚”,而我們現在可好,把“醜”都丟到全世界去了。我沒有給您幸福婚姻,沒有給您快樂生活,作為丈夫,我應該檢討,在此,向您表示深深的歉意;婚後由於沒有處理好雙方父母的關係,我們婚姻出現危機,也因為彼此沒有冷靜對待,才造成今天的局面,我很痛心,相信您也感同身受;您打胎住院4天,我特意請假陪您。4天來我一直陪著您。您住院期間,不僅我一直守在您的身邊,我爸每天也10多小時照料著您。剛打胎幾天,您用紙巾保護好傷口,我敢亂來嗎?我能亂來嗎?而且廁所離房間不到兩米。”

  …………

  述説婚姻

  相親早上見面晚上求婚

  昨日,記者在中山朗晴軒見到了發帖人阿梅。她告訴記者,她是吉林人,今年32歲,去年7月中旬回國後,來到中山照顧父母,回國前她在新加坡待了8年,在一所國際幼兒學校任教。由於工作性質,她很少接觸到男生,所以她一直都沒有談過戀愛。直到回國後,經熟人介紹,才認識了王某天。“那天早上相親後,晚上他就約我出去,並向我求婚。雖然第一次他給我的印象很好,但太匆促我並沒有答應。”阿梅對記者説。沒想到,一個月過後,王某天的父母居然找到府,要我與王某天去登記結婚,説在甘肅老家已經發了喜帖、訂了酒席,如果這婚辦不成,他們沒臉回甘肅,不過我的父母還是沒同意。阿梅還告訴記者,他們在交往的過程中,王某天經常對自己動手動腳,非常不禮貌。“先前我和媽媽説過,不過媽媽説他是成年人,並不奇怪。沒想到,婚後他更瘋狂,經常發他前女友的裸照給我看,讓我好好學。”

  據了解,2011年8月30日,認識不到兩個月的阿梅和王某天就正式在中山註冊結婚了。而這段“閃電式”的結合也似乎為他們後來維持不到半年的痛苦婚姻埋下伏筆。

  婚前門口下跪二老心軟

  “女兒從小到大都很乖巧,性格比較懦弱,因為她的年齡也不小了,所以我們夫妻都希望她早點找到好的歸宿。而王某天雖然家境不好,不過初次給人的感覺非常好,説話又甜,因此我妻子特喜歡。當我們拒絕這門婚事的第二天,王某天就從小區的大門口一直跪到我們家門口,請求我們把女兒嫁給他,並向我們訂定了婚前承諾書:婚後不允許離婚,互相尊重、相信、包容、不出軌……”阿梅的父親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記者注意到,這份婚前承諾書由雙方當事人、父母簽了名。提及阿梅的婚事,阿梅的父親後悔地表示:當時我們主要覺得王某天是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公務員,一定受過高等教育,人品也不會太差,加上他父母也是某事業單位職工,所以我們當時一時心軟就答應了這門婚事。沒想到,當我們到他們甘肅金昌老家辦婚事,王某天就反臉不認人,並無理要求我們女方要給男方1.8萬元的禮金,我們不同意他就粗口大罵。當時我們氣得要回家不舉行婚禮,因不願第二天的婚禮無法進行,他家人追到火車站哀求我們留下來,並當場又簽了一份保證書。

  婚後稱一直遭丈夫施暴

  “王某天性格非常多疑,經常懷疑別人勾引我或我勾引別人。記得在去年9月份,我們在中山金夫人拍婚紗照,一個年輕的小夥子給我們拍照,其間大家隨便聊聊天,他卻覺得別人在勾引我,不分青紅皂白就破口大罵。後來,我和家人去挑相片,那個小夥子遠遠見到我們就躲開,搞到很不好意思。還有一次是家裏裝修,我在外面燙衣服,王某天卻懷疑我在勾引工人,讓我回到房間裏不許出來……”阿梅告訴記者,正因這樣,他們夫妻經常吵架。此外,王某天還經常對她施暴,“在我的生理週期和我懷孕期間,他一直沒有停止性生活。”以致她一直流血不止,一直在吃保胎藥。

  “為了幫寶寶辦出生證,我回老家吉林一個多星期,其間也不知發生了什麼事,反正我從吉林回到中山後,他對我一直都很冷淡。尤其他媽媽更奇怪,我和王某天睡在一起蓋哪個被子他媽媽要哪個,再拿一個被子他媽媽還是拿走,睡哪個枕頭他媽媽也是拿走。最後他媽媽把被子和枕頭拿到她的房間,隨後王某天也過去跟他媽媽一起睡,並把門反鎖上。12月16日,就因弄丟了一個保溫瓶,我和他媽媽産生矛盾,他回來二話不説就直接把我從床上拖到地上,並對我拳打腳踢。事隔兩天,他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在中山一中的停車場把我再次強行拉到車裏進行性侵犯。在他辦公的單位辦公室內,在沒人的情況下他也強行和我發生關係,我多次跪地求饒,求他放過我和我肚子裏可憐的孩子……”阿梅哭著向記者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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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芮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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