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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工程將設永久標牌標明責任人姓名

時間:2012-02-09 14:54  來源:中國江蘇網

  記者昨獲悉,下月起,《南京市市政建設項目管理若干規定》(簡稱《規定》)將實施。《規定》強調嚴控工程建設造價,確保工程建設品質。

  “先勘察、後設計,先初步設計,後施工圖設計”,才能保證城市道路等市政工程的規劃科學、合理、真正便民,才能保證地下管線的安全。《規定》強調,市政建設項目嚴禁邊勘察、邊設計、邊施工的行為。對不履行審批程式、不符合法律法規的項目,不予辦理相關審批手續。重大市政建設項目需實行專家評審制度;其方案設計會審後,由仲介機構進行評估論證,以作為政府決策的重要依據。

  《規定》特別強調,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批後不得擅自修改;未經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不得用於施工。擅自開工的,不予撥付建設資金。擅自變更設計造成工程投資增加的部分不納入決算。因設計變更或者不可抗力原因調整投資的,一般不得超過概算的10%。與公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市政建設項目需實行公示制度,其設計方案應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今後,南京市政建設項目還將實行品質終身負責制。《規定》稱,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建設單位應當在建築物明顯部位設置永久性標牌,載明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的名稱和主要負責人姓,讓“豆腐渣工程”的責任人“無處遁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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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芮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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