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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全面調整工傷保險政策 公務員納入工傷保險

時間:2012-01-06 08:19  來源:京華時報

  (北京)市人社局昨天宣佈,本市全面調整了工傷保險政策,工傷認定只能移送一次,嚴禁區縣間踢皮球;單位不舉證可單方面認定;防止單位拖延;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醫療補助金增加1至6個月。本市還將公務員正式納入到工傷保險制度範圍內。

  關鍵詞

  傷殘補助

  單位支出少 職工得到多

  本市規定並相應提高了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相關待遇標準。工傷職工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時,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標準,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時3至18個月的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其中五級18個月,六級15個月,七級12個月,八級9個月,九級6個月,十級3個月。

  過去工傷職工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時,用人單位應當同時為其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醫療補助金。新政決定,今後用人單位只要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即可,醫療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雖然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工傷補助變少了,但實際工傷職工拿到手中的補助卻增加了。加上醫療補助金,工傷職工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時共獲得為6至36個月的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其中增加最多的是五級傷殘,由原來的30個增加到36個月。

  單位應支付四類待遇

  連結

  新政明確了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項目,即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間的生活護理費用、五級、六級傷殘職工的傷殘津貼、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時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自核定結論作出後20個工作日內支付。

  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自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結論的次月起開始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自工傷職工死亡的次月起開始支付。

  關鍵詞

  工傷認定

  工傷認定只能移送一次

  為避免推諉,新政策首次規定了指定管轄制度。區、縣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如果認為工傷認定申請不屬於本轄區管轄的,只能移送一次,受移送的區縣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得再自行移送,應當及時報請市社保行政部門指定管轄。

  市人社局方面透露,目前企業經常會有經營地、註冊地和為職工上社保的三大地址全不一致的情況。有時這類企業職工在申請工傷認定時,會遇到各區縣均認為不屬於自己管轄的問題。今後如果A區將這類職工移送到B區,B區將不能再移送,而是由市人社局裁定是A區還是B區負責工傷認定事宜。

  單位不舉證可單方認定

  本市還明確了用人單位不承擔舉證責任的後果,屆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可根據自行調查取得的,或者職工或其近親屬提供的證據,依法作出決定。

  據介紹,由於職工申請工傷認定的時限為一年,過去人社部門經常會遇到一些單位故意拖著一年多不舉證,硬是導致職工申請工傷認定的時限過期了。新政的規定允許進行單方面認定,有效避免了原來的問題,更好地保護了職工的利益,能夠儘快解決工傷職工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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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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