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債務違規達5308億
已整改2592億;審計署通報稱,2010年度審計中,699人受處分,81人被逮捕、起訴或判刑
本報訊 (記者蔣彥鑫)2010年度,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發現共有違規資金超5308億元。其中,整改2592億元。
昨日,審計署公佈“2010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結果”。審計發現的139起違法犯罪案件線索等經有關部門查處後,已有699人受黨紀政紀處分,81人被依法逮捕、起訴或判刑。
地方債務
政府違規擔保464億元
審計署通報稱,針對政府部門違規為464.75億元債務提供擔保問題,有關地方和部門通過協商解除擔保協議、撤銷承諾函、被擔保單位籌集自有資金歸還等方式,整改到位220.27億元。
融資平臺公司違規抵押或質押取得債務資金731.53億元問題,有關單位通過完善相關手續、充實抵押物、增加合法抵押物、完善貸款手續、加快土地徵收和拍賣、變更土地收儲單位名稱、與銀行協商歸還貸款等方式,整改到位230.61億元。
1319.80億元債務資金未及時安排使用問題,相關地方整改到位1017.47億元。351億元債務資金被投向資本市場、房地産和“兩高一剩”(高能耗、高污染、産能過剩)項目問題,相關單位整改到位140.35億元。
融資平臺公司虛假出資、註冊資本未到位等2441.5億元問題,相關地方通過充實資本金、推進公司股權多元化、引進戰略投資者、變更登記、清理整合等措施,整改到位983.23億元。
對於如何規範地方政府舉債行為,審計署表示,目前國務院正在研究制訂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切實防範化解財政金融風險的意見。
高校債務
中央財政設立獎補資金
對於學校債務問題,目前,審計署、教育部、財政部正組織地方政府對公辦普通高中債務情況進行深入和全面的調查研究,中央財政還設立了支援地方化解高校債務風險的獎補專項資金。
【小金庫】
中央部門小金庫達4.14億
73個所屬單位已整改3.75億元
在中央部門預算執行中,有32個部門本級以撥作支、虛列支出、在項目或預算科目之間調劑使用資金5.81億元,各有關部門本級通過調整賬目和決算報表、歸還原資金渠道等方式整改5.25億元。對未按規定徵繳非稅收入等4.51億元問題,17個部門本級通過停止違規收費等方式整改4.11億元。
對私存私放資金設立4.14億元“小金庫”問題,73個所屬單位通過調整賬目和決算報表、收回私存私放資金餘額等方式,整改3.75億元。
【稅收】
國稅流失稅款25.78億元
相關國稅局已積極補徵稅款及滯納金
審計署通報了國稅徵管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對稅務部門違規批准稅前扣除和減免稅優惠、流失稅款25.78億元問題,相關國稅局積極補徵稅款及滯納金,涉及稅款24.35億元。
對不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享受26.65億元稅收優惠問題,有關國稅局正在積極追繳稅款及滯納金,涉及稅款26.45億元。
對15戶企業虛開發票及使用不規範發票問題,相關國稅局正在調查處理,已入庫稅款(含滯納金和罰款)6283.24萬元,個別情節較為嚴重的虛開、代開發票問題,公安部門正在立案查處。
【金融審計】
5家商業銀行違規發貸580億
已整改530億,並將53名責任人移交司法處理
在金融機構審計中,5家商業銀行對違規發放和挪用貸款等580億元問題,通過督促貸款人補充完成項目程式、補足項目資金及完善貸款手續等方式整改530億元,並將53名責任人員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中國人保和中國人壽對分支機構套取保險資金19.9億元、違規支付保險代理手續費7億多元問題,已追回資金和調賬處理6318萬元,補繳稅金1.01億元,同時對394名責任人員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將47名責任人員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汶川重建】
汶川14億重建資金被挪用
截至去年10月底,已歸還原資金渠道4.80億
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中,對80個項目存在審批手續不齊全、未嚴格執行招投標規定、違規轉分包等問題,有關單位全部進行了整改;對21個單位和個人擠佔挪用、轉移和套取重建資金14.16億元問題,相關地方和18個單位進行了整改,其餘單位或個人正在籌措資金返還或通過司法途徑催收。
截至去年10月底,已歸還原資金渠道4.80億元,減少財政撥款或補貼2.44億元,促進資金撥付到位和規範使用4.31億元,挽回損失和核減投資0.68億元。
【玉樹重建】
24億捐贈資金未明確使用
青海省政府已責成相關單位撥付了部分資金
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跟蹤審計中,對24.92億元社會捐贈資金尚未明確到具體項目問題,青海省政府已責成相關單位健全完善了社會捐贈資金撥付機制和管理制度,明確24.92億元捐贈資金的具體項目,並撥付了部分資金。
對95個重建項目存在可研報告或概算未及時批復、施工圖未及時審定等問題,青海省政府已責成相關部門對所有項目的前期手續進行完善,對已開工的項目進行了專項檢查。
【重大項目】
25個機場未環評即開工
5個項目已被撤銷,20個項目完善環評等程式
對部分地方徵地拆遷和環保措施落實審計中,違規佔地的18個擴內需項目中,有10個完善了相關審批手續,涉及土地4125.68畝;30個擴內需項目、25個支線機場項目存在的未經環評審批即開工、未經環評驗收即運作或未按設計要求建設環保設施等問題,9個項目的建設單位通過購建環保設施消除了環境隱患,5個項目已被撤銷,20個項目補充完善了環評審批等程式。
對以假發票或“白條”入賬4.65億元問題,已全部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