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機關強制停水斷電式強制執行將被禁止、公民領取身份證應錄入指紋資訊……2012年新年第一天,行政強制法、修改後的居民身份證法等一批法律法規開始施行,多項新規定與公民生活息息相關。
行政強制法給行政機關立規矩 防止濫用強制權
作為中國行政立法的三部曲(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之一,旨在避免權力濫用的行政強制法歷經五次審議,終於走完從起草到通過的12年立法之路。該法於今日起施行。
目前,中國行政強制制度主要存在兩個方面問題:一方面是“濫”和“亂”,包括“亂”設行政強制和“濫”用行政強制,侵害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是“軟”,行政機關的強制手段不足,對有些違法行為不能有效制止,有些行政決定不能得到及時執行。
該法對行政機關強制執行的程式進行了嚴格的規定,為規範強制執行的行為,強制法禁止“夜襲”,規定行政機關不得在夜間或者法定節假日實施行政強制執行。但是,情況緊急的除外。
行政強制法規定,行政機關不得對居民生活採取停止供水、供電、供熱、供燃氣等方式迫使當事人履行相關行政決定。如果行政機關違反上述規定,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有關部門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同時,該法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受到行政強制權侵害時,規定了救濟途徑。該法規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利用行政強制權為單位或者個人謀取利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實施行政強制,享有陳述權、申辯權;因行政機關違法實施行政強制受到損害的,有權依法要求賠償。
此外,還規定,行政機關在執行中或者執行完畢後,據以執行的行政決定被撤銷、變更,或者執行錯誤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退還財物;不能恢復原狀或者退還財物的,依法給予賠償。
法學專家稱,行政強制法就是給行政機關“立規矩”,是一部“控權法”,具有應用法律保留、落實比例原則和遵循正當程式三大亮點。
公民換身份證須錄指紋 警察檢查範圍擴大
修改後的居民身份證法今起施行,該法在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中增加了指紋資訊,規定:“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應錄入指紋資訊。”
針對在居民身份證中加入指紋資訊,中國公安部副部長楊煥寧表示,國家機關以及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可以通過機讀快速、準確地進行人證同一性認定,有助於防範恐怖活動、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有利於提高工作效率,有效防範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以及偽造、變更居民身份證等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並在金融機構清理問題賬戶、落實存款實名制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同時,修改後的居民身份證法加大了對洩露公民個人資訊行為的處罰力度。根據相關條款,洩露公民個人資訊,不僅要面臨刑事處罰,還要承擔經濟賠償等民事責任,對公民個人資訊進行多重保護。
此外,修改後的居民身份證法擴大了警察查證的範圍。規定在火車站、長途汽車站、港口、碼頭、機場或者在重大活動期間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規定的場所,可以檢查有關人員身份。
針對擴大警察查驗身份證權力範圍的規定會導致公權力濫用的質疑,公安部治安局副局長黃雙全説,增加的條文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民的義務,但是總的目的還是維護公共安全的需要。最終的目的還是要維護每一個公民的合法權益,也是維護每一個公民的安全。
修改後的居民身份證法還明確了第一代身份證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依照本法在2012年1月1日以前領取的居民身份證,在其有效期內,繼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