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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壇反腐案:楊一民收受125萬 受賄身份起爭議

2011年12月22日 08:33:15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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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足壇反腐系列案繼續開庭,原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副主任楊一民在鐵嶺中院受審。楊一民案創造了本週當日開庭時間最長的紀錄,從早上8點半開庭後,直到晚上19點10分,面容憔悴的楊一民才走出審判庭,歷時10多個小時。

  楊一民被檢察機關以“受賄”提起公訴,共44項指控,收受賄賂22起,受賄金額共計1254900元。

  據楊一民辯護律師王樹靜表示,由於案件證據較多,經過一天的審理控辯雙方當庭質證,並沒有當庭做出判決。王樹靜認為,該案可能還需要進一步研究,有可能要向審判委員會彙報後才能作出判決。

  楊一民在庭審中曾一度泣不成聲,對此,王樹靜解釋到,楊一民的哥哥、姐姐和妻兄都到了庭審現場,他是因為很久沒見到親人才哭泣的。

  收受“賄賂”多來自各俱樂部禮金

  對於楊一民所收“賄賂”,王樹靜認為,楊一民沒有參與過賭球、黑哨。所收的“賄賂”都是通過人情往來收受的。譬如:楊一民母親去世,有2個人共送了3萬塊錢,其中包括江蘇舜天俱樂部總經理潘強送了5000元;楊一民所收受的其他禮金來自他的大學同學和學生。王樹靜坦誠楊一民這些同學和學生來自各個足球俱樂部。根據檢察機關起訴書中認定對楊一民行賄的涉及廣藥、綠城、魯能、建業、青島頤中、江蘇舜天6傢俱樂部。

  2004年3月份,魯能因為尼古拉斯轉會面臨足協處罰,與楊一民鬧過不愉快,又期望楊一民能在2005賽季給魯能關照。因此,在短短的十幾天時間通過山東省足管中心副主任馬坤,分二次送了楊一民20萬元。對此,王樹靜認為,2008年馬坤已經因病死亡,目前缺少直接證據,只有被告人口供,不能因此認定楊一民有罪。

  河南建業副董事長楊楠曾經給楊一民送了3次禮物,一次是5000元新世紀購物卡,一次是5000元加油卡,作為春節拜年禮金。還有一次,楊一民妻子病危,突發哮喘病,楊楠送了1萬元現金。另外檢察機關指控,廣藥俱樂部為了拉進與楊一民的關係,通過中間人送給楊一民、李冬生每人5萬。

  是否屬於國家工作人員 受賄身份起爭議

  法庭辯論爭議焦點之一是楊一民受賄身份,王樹靜認為楊一民受賄的身份應是足協副主席,控方認定對楊一民“行賄”的都是足球俱樂部和教練員,因為足協屬於社會團體,所有的足球俱樂部都是社團會員,足球管理中心不能直接管理俱樂部,所以楊一民是以足協副主席的身份與各俱樂部打交道的,因此楊一民應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起訴。

  而檢察機關是以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副主任的身份對楊一民提起公訴的。作為受賄罪與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在量刑方面有很大區別,同是受賄數額巨大的,非國家工作人員僅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國家工作人員可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

  楊一民悔過自新期望從輕處罰

  庭審最後陳訴階段,楊一民當庭表示,由於自己對法律的不了解,沒有想到人情交往構成犯罪,希望法庭從輕處罰。

  王樹靜表示,楊一民是我國首批體育研究生,後在體育大學任教,被很多學校聘為博士生導師、兼職教授。楊一民曾為國家體育事業作出了很多貢獻,撰寫了近百篇的體育論文,寫了19部書。作為一個學者教授,走到今天他也很後悔,心裏也很酸楚。作為複合型人才,希望他能有機會,再為社會及體育事業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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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芮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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