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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原地稅局長涉貪千萬今受審 其子被另案處理

2011年11月28日 09:06:37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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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紀平

  1948年8月出生。

  1974年復員後,在海澱區一副食店當售貨員。

  1977年後,曾任海澱區副食品公司團委書記、黨委委員、海澱區委財貿部副部長、海澱區副區長、區長。

  1994年1月至2001年8月,任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

  2001年9月調任市地稅局局長。

  2008年11月,任市政協經濟界委員。

  7月20日,北京市地稅局原黨組書記、局長王紀平涉嫌貪污1047萬元和受賄435萬元,被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訴。

  近日,王紀平的辯護律師透露,王紀平案將於今日上午在一中院開庭審理。律師稱,將對檢方指控的貪污罪,做無罪辯護。

  檢方

  王紀平涉案1500萬元

  起訴書顯示,2002年至2009年間,王紀平單獨或夥同其親屬,利用擔任市地稅局局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後多次收受單位及個人給予的款物共計價值435萬餘元,其行為涉嫌受賄罪。

  同時,檢方指控,王紀平在2002年至2004年10月間,利用職務便利,夥同北京鈺林天元科貿有限公司(簡稱鈺林天元)法定代表人、長期與其有密切關聯的42歲女商人趙耘,由市地稅局資訊中心與鈺林天元共同出資,成立北京恒信恒安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恒信恒安),交由趙耘實際控制。隨後,王紀平等人使鈺林天元成為浪潮電子資訊産業股份有限公司授權的稅控密碼器唯一經銷商,再由鈺林天元將稅控密碼器加價,出售給恒信恒安,從而將加價款人民幣1047萬餘元非法佔有。在此過程中,王紀平涉嫌貪污。

  律師

  1047萬元不應認定為公款

  近日,王紀平的辯護律師原偉介紹,檢方指控的1047萬元貪污款,王紀平本人並沒有見到。而且該筆數額不應簡單地認定為公款,因此,該案開庭時,針對貪污指控,將做無罪辯護。

  至於1047萬元是否都落入趙耘或其他人的腰包,及針對檢方對王紀平受賄指控的辯護,該律師不願透露。

  據了解,此前曾傳出王紀平案將在11月18日審理,法院也曾就此發出公告,但後來被臨時取消。

  ■ 連結

  王紀平兒子被另案處理

  相關材料顯示,在王紀平涉嫌受賄的435萬元中,包括人民幣及美元(折合人民幣82768元)、存有50萬元人民幣的銀行儲蓄卡一張、價值120萬元人民幣的玉雕件一套等。這些涉案款來源於其幫助他人承攬通州區地稅局業務綜合樓、市地稅局稅務檔案館工程、市地稅局燕山分局納稅服務用房工程室內裝飾工程等項目及幫助地稅系統人士的兒子調動工作等,收受的錢物。

  檢方指控稱,這435萬元,除了部分是王紀平自己直接收受的,還有的是王紀平通過其弟王亞平、其子王漢清等家屬收受的。

  據了解,王亞平、王漢清被另案處理。

  地稅系統串案一覽表

  今年1月10日

  王紀平因在擔任北京市地稅局局長期間嚴重違紀,而被撤銷其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北京市第十一屆委員會常務委員職務和委員資格

  今年4月

  地稅局原副巡視員任依娜因被查明貪污550余萬元,被判無期

  今年5月

  地稅局計劃財務處原副處長彭英斌因受賄180余萬元,被判有期徒刑13年

  今年7月20日

  北京市檢察院第一分院對王紀平提起公訴

  今年11月8日

  地稅局票證管理中心原主任刁維列,因涉嫌在招投標過程中受賄1164萬元受審

  今年11月11日

  43歲女商人趙耘因涉嫌通過北京地稅局原局長王紀平,將1047萬非法佔有、給予地稅系統官員980萬好處費在一中院受審(記者張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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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芮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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