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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報刊文談《朱鎔基講話實錄》 稱記錄改革歷程

2011年09月13日 13:41:35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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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推進住房制度改革,是朱鎔基同志在新一屆政府成立時提出的五項改革中的一項。早在1991年,朱鎔基同志在東北地區調研時,看到居民住房十分困難,就提出要研究住房制度改革,改善居民住房條件。此後,他在多次講話中提出,要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通過國家、集體、個人一起拿錢,來解決住房問題。1994年8月4日,朱鎔基同志在國務院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召開的貫徹《國務院關於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就根據鄧小平同志在1980年4月2日關於房改政策的談話和上海市在1990年至1991年搞房改的經驗,強調了城鎮住房商品化和建設“安居工程”等政策。同時,他指出實行住房商品化要有一個過程,要有一系列配套的政策,要讓老百姓買得起,要多建普通住宅,嚴格控制高檔房地産項目。在三年多的改革實踐基礎上,1998年上半年,朱鎔基同志主持制定了《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于1998年7月3日下發。《通知》指出:停止住房實物分配,逐步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建立和完善以經濟適用住房為主體的多層次城鎮住房供應體系。對不同收入家庭實行不同的住房供應政策。最低收入家庭租賃由政府或單位提供的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其他收入高的家庭購買、租賃市場價商品住房。同時提出,要調整住房投資結構,重點發展經濟適用住房(“安居工程”),加快解決城鎮住房困難居民的住房問題。新建的經濟適用住房出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按保本微利原則確定。

  2002年1月9日,朱鎔基同志主持召開總理辦公會議,研究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問題,針對當時在城市建設方面存在的浮誇、鋪張和不顧實際情況之風,指出要制止城市建設盲目擴大的勢頭,城市建設要先規劃後建設,“工作重點要放在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上,像修上下水道、解決城市交通等。解決老百姓的住房問題是重點,不是去蓋那些高樓大廈”。2003年2月1日,他到北京市看望工作在一線的公安民警和公交職工時,指出改善城市交通“一定要把更多的精力和注意力放在發展公共交通方面,不要放在發展小汽車上面去”。

  (十五)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是新一屆政府提出的一項重大而艱巨的任務。亞洲金融危機導致我國出口貿易銳減,加上多年重復建設造成國內産能過剩,幾乎所有工業産品都供大於求。這種狀況使歷史包袱沉重而且經營機制轉換又未到位的國有企業面臨前所未有的嚴重困難,大批企業停産或半停産,上千萬職工下崗。針對這種狀況,中共中央、國務院提出了用3年左右時間,使大多數國有大中型虧損企業擺脫困境,使大多數國有大中型骨幹企業初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目標。朱鎔基同志在《國有大中型企業三年脫困大有希望》等講話中,對當時國有企業面臨困難的原因作了全面分析,強調在國家大量投資于基礎設施建設、擴大國內需求的同時,要堅決制止重復建設,推進産業結構調整,改善國有企業的宏觀經濟環境;強調必須積極實施再就業工程,使企業富餘人員能夠分流;強調辦好企業的關鍵在領導班子,不要由行業主管部門管企業,要通過稽察特派員等制度加強國家對企業的監督。朱鎔基同志指出:“整個這一套辦法,就是有中國特色的搞好國有企業的道路。”1999年7月15日,朱鎔基同志在省、部長經濟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中提出了支援國有企業脫困的三項重大措施,即“債轉股”、用國債資金支援企業技術改造、企業上市融資。在實現國有企業三年脫困和改革目標的同時,朱鎔基同志力推打破國有企業行業壟斷的改革,通過改革政府機構以實現政企分開,並在電力、電信、石油石化、航空、軍工等系統推動分拆重組,打破這些領域獨家壟斷的局面,推動國有企業參與市場競爭。

  (十六)建立統一、規範和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一項帶有根本性的制度建設,也是一個具有開拓創新性的重大改革任務。針對一些地方出現的擅自破産、兼併和下崗職工無人管等問題,1997年1月6日至8日,國務院召開了全國國有企業職工再就業工作會議,提出了“鼓勵兼併、規範破産、下崗分流、減員增效和實施再就業工程”的方針。朱鎔基同志在到會講話時指出,沒有完善的社會保險制度,就沒法分離和安置富餘人員,這就需要建立相應的社會保障體系,需要搞再就業工程。1998年3月25日,朱鎔基同志在東北地區就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進行調研時強調,對於符合政策的下崗職工,一定要保障其基本生活。從1998年開始,為保障退休職工、下崗職工和城市低收入群體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我國逐步建立了“三條保障線”,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失業保險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999年1月13日,朱鎔基同志在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會議上講話,要求把“兩個確保”落到實處,即確保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確保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2000年5月26日,朱鎔基同志主持召開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座談會,他在講話中全面系統地總結了社會保障體制改革的實踐經驗,提出了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工作重點、範圍、目標和要求。

[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