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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訴法修正案草案今審議 擬從制度遏制刑訊逼供

2011年08月24日 14:25:54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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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24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規定,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採用刑訊、體罰、虐待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採用暴力、威脅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應當予以排除。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郎勝表示,這一規定是為了從制度上遏制刑訊逼供和其他非法收集證據的行為,維護司法公正和刑事訴訟參與人的合法權利。

  郎勝説,為進一步防止刑訊逼供的發生,針對司法實踐中這類行為多發生於將犯罪嫌疑人送交看守所之前的情況,草案規定:在拘留、逮捕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24小時;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羈押後以後,偵查人員對其進行訊問,應當在看守所內進行。草案還規定了對訊問過程的錄音錄影制度。

  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對技術偵查、秘密偵查等措施進行完善,規定對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的犯罪案件以及重大的貪污、賄賂犯罪案件,利用職權實施的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據偵查犯罪的需要,經過嚴格的批准手續,可以進行技術偵查。公安機關可以決定由特定人員實施秘密偵查。 (記者 周兆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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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