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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總局規定航班關艙門後30分鐘內必須起飛

2011年08月15日 08:17:48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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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航局副局長夏興華8月13日在接受新華社採訪時表示,在日常航班正常工作中,延誤超過2小時的航班,空管部門必須優先安排飛機起飛,並確保已關艙門的航班在30分鐘內起飛。

  航班延誤兩小時以上優先放行

  據民航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中國民航局近期已經發出了《航班延誤整治專題會議紀要》及《關於進一步做好航班延誤時旅客醫療服務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確表示延誤兩小時以上的航班要優先放行,關閉艙門的航班在30分鐘內起飛。

  民航局規定,空管部門實施流量控制超過1小時的,必須由地區空管局或空管分局(站)領導批准;超過2小時的,必須報民航局空管局運作管理中心批准,並在第一時間向社會公佈。

  夏興華表示,出現大面積航班延誤時,由空管部門儘快提出恢復計劃以及二次放行計劃,主動協調軍方開放臨時空域和臨時航線,並與航空公司運控部門認真監控實時飛行狀況。民航局空管局及各地區空管局、空管站分別完善了處置預案。

  航空公司擔心30分鐘“可行性”

  今夏,受暴雨等天氣影響,京滬等多地機場飛機延誤情況嚴重。而旅客準時登機後,常被通知航班無法起飛。有乘客表示,旅客在候機樓裏等候可計入航班延誤範疇,得到對應賠償,如果登機準點關艙門就不算延誤,乘客在飛機上等候數個小時卻不在賠償之列,航空公司此舉有回避“賠償”之嫌。

  對此,國內某國有航空公司地面服務部負責人表示,航空公司並非為了回避賠償。若不準點關艙門,就不能“排隊”向空管申請放行時間。因此,航空公司方面對於“關艙門30分鐘的航班優先放行”規定的可行性提出擔心,因為延誤後的航班較難得到具體起飛時間。

  此前,對於消費者對飛機延誤的投訴居高不下,民航管理部門指出航空公司不能把延誤的矛盾從地面推到飛機上,華北局將把長時間航班延誤特別是上飛機後長時間延誤作為督察重點,核查關艙門時間,防止在複雜天氣情況下航空公司提前關艙門,讓旅客在飛機上長時間等待。

  建立“出行提示”發佈平臺

  夏興華還表示,民航局正在抓緊建立“民航旅客出行提示”發佈平臺,通過全國各大網站,發佈每天全國機場實時天氣及運作狀況、正在發生的航班延誤等資訊。

  民航局方面要求,航空公司應加強與空管部門的溝通協調,根據天氣情況、運力情況合理安排旅客上機時間,避免關艙門後的航班延誤和取消。發生航班延誤,航空公司及時提供準確資訊,設立呼叫中心,通過短信、廣播等方式通知旅客。

  航空公司及其地面代理及時為旅客安排食宿,根據旅客意願妥善做好退票和簽轉等服務。並向分(子)公司等下放延誤旅客安置、賠償處置許可權。探索航班延誤採用商業保險等補償辦法。

  民航局還要求,各機場發生大面積航班延誤,統一發佈航班延誤資訊,每隔30分鐘用中英文廣播一次航班動態,在航廈內電視螢幕上播放機場和周邊地區的實時天氣雲圖,並通過媒體分時段發佈天氣趨勢、運作現狀,穩定旅客情緒。加強大面積航班延誤情況下的醫療服務。(記者李媚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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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