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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曬三公”切勿放“煙幕彈”、拉“遮羞布”

2011年08月10日 11:34:25  來源: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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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公佈“三公經費”,稅務總局一不留神成了眾所關注的對象。2011年稅務系統“三公”支出預算達21.38億元。即使與排名第二的海關總署的5.12億元相比,也多出3倍以上。之所以高居榜首,業內人士的解釋是機構龐大所致。如果從“每人平均”的角度看,21.38億元的“三公經費”對於機構龐大的稅務系統而言,其實“不算多”。(8月9日《中國經濟週刊》)

  “三公經費”並非“人頭”經費,在任何一個部門和單位,擁有“三公經費”支出權的只有少數人,大多數人都被排斥在外。如果説“三公經費”存在不合理支出部分的話,主要是少數人揮霍浪費掉的,與毫無“三公經費”支出權的大多數基層工作人員是“不搭界”、“不沾邊”的。那麼,將“三公”支出平攤到所有人身上又有何道理呢?

  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中央部門只需公佈本級“三公經費”,可有的部門公佈的卻是包括其所屬的二級單位,甚至“垂直”管理到全國各省、市、縣的下屬單位在內的“三公經費”。這無疑存在放“煙幕彈”和拉“遮羞布”之嫌——將少數人的“三公經費”“分攤”給大多數人,將本級的鉅額“三公經費”平攤到下屬單位,以逃避公眾追問和質疑。

  “三公”支出多少,雖與一個單位、一個部門、一個系統的總人數有一定關係,但沒有必然聯繫,並非工作人員越多,“三公”支出就越多。“三公”支出數額,與其工作性質、職能、任務密切相關,而不是與其人數密切相關。因此,看其“三公”支出是否合理,是不能簡單、單純地以其“每人平均數”高低來衡量,更重要的是要看其工作性質、職能、任務是否需要那麼多“三公經費”。

  部門行政層級的高低、“三公”支出的多少、每個項目所佔的份額都有所不同。高層對外交流活動較多,“三公”支出數額有可能較大,這是公眾可以理解的。但也必須有個限度,有的部門將其平攤到基層工作人員,讓公眾只能看到全系統的一個“每人平均數”。這是否有意將高層鉅額的“三公”支出“埋伏”在人數眾多的系統之中?可見,公開“三公”還是要再細化一些,按層級、分層次公佈“三公”支出,是細化程度的具體體現。

  因此,“曬三公”需要打破平均主義“大鍋飯”,別再簡單、單純地以“每人平均數”來衡量、評判某個部門“三公”支出的合理性。也只有這樣,才能避免有些部門在“曬三公”時再放“煙幕彈”、拉“遮羞布”,使“三公經費”“曬”得更徹底、更明白,讓公眾看得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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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