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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中國南海諸島主權的形成及南海問題的由來

2011年08月01日 09:27:06  來源:《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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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月22日,南海某海域,南海艦隊某部組織官兵進行直升機海上滑降和海上實彈射擊訓練。通過訓練,提高官兵單兵實戰水準和應對海上突發事件的能力。

  2009年11月,中國海軍南海艦隊在南海某陌生海域,組織多種作戰兵力進行了一場海、岸、空、天、電五維空間立體實彈演練。圖為水面艦艇發射反艦導彈。

  中國南海諸島主權,是中國人民在長期的歷史發展進程中,通過最早發現、最早命名、最早經營開發,並由歷代中國政府行使連續不斷的行政管轄的基礎上逐步形成的。這一發展過程有充分、確鑿的歷史依據,國際社會也是長期予以承認的。

  一

  根據史料記載,最晚在漢代,我國人民首先發現了南海諸島,並對南海有了初步認識。東漢楊孚《異物志》載:“漲海崎頭,水淺而多磁石,繳外大舟,錮以鐵葉,值之多拔。”三國時期萬震《南州異物志》記錄了從馬來半島到中國的航程,其載:“東北行,極大崎頭,出漲海,中淺而多磁石。”這兩條史料的記述十分一致,其中所言“崎頭”是我國古人對礁嶼和淺灘的稱呼;而“漲海”即我國古代對南海最早的稱謂;“漲海崎頭”指南海諸島的礁灘。從楊孚和萬震的記載表明,至少在東漢時期,我國人民不僅發現和命名了南海,而且已經初步掌握到南海的基本特點。

  中國早期史籍中關於“漲海”的記錄頻繁出現,可以確定,以“漲海”泛稱南海在當時已被人們普遍接受和採用。至隋唐兩代,“焦石山”、“象石”、“七洲洋”等地名的出現,更加表明中國人民在南海的生産經營活動範圍已經遠至西沙群島。

  至宋代,始以石塘、長沙等專用名稱明確指稱南海諸島。石塘又作石堂、千里石塘、萬里石塘;長沙又作千里長沙、萬里長沙、萬里長堤。經考證,史籍中所載“長沙”大多指今西沙群島,而“石塘”大多指今南沙群島。

  宋代將南海諸島列入“瓊管”範圍,即“千里長沙”、“萬里石塘”屬於當時廣南西路瓊州的管轄範圍,這標誌著南海諸島納入中國版圖已現端倪。至明清兩代,中央政府繼續將南海諸島明確列入中國版圖並置於廣東省瓊州府萬州轄下,行使了有效管轄。

  值得注意的是,從宋代起南海諸島及其附近海域不僅成為中國人民生産、經營活動的傳統區域,而且更成為水師巡防的重要海域。宋太祖在開寶四年(西元971年)平定南漢劉倀後,建立巡海水師,巡管範圍即包括西沙群島。自此之後,明、清王朝均將南海諸島及其附近海域視為所轄之地,中國水師巡衛海防、行使管轄成為慣例。

  二

  晚清至近代以來,中國政府繼承了歷代南海範圍的傳統疆域觀,一方面抵禦外來侵擾、維護南海主權權益,另一方面著力從地名、地圖等方面加以規範,從而使中國在南海的主權地位更加牢固。

  1933年,法國殖民者侵佔南沙“九小島”,引起中國政府和中國社會各界的強烈抗議,中國政府以及駐法臨時代辦均進行了嚴正交涉。1934年12月21日,由國民政府內政部召集參謀部、外交部、海軍司令部、教育部、蒙藏委員會組成的“水陸地圖審查委員會”召開第25次會議,審定南海各島礁中英島名,並公佈“關於我國南海諸島各島嶼中英地名對照表”,這是中國政府對南海諸島的第一次“準標準化”命名,正式將南海諸島分為4個部分:東沙島、西沙群島、南沙群島(今中沙群島)和團沙群島(亦稱珊瑚群島,今南沙群島)。表中列出了南海諸島132個島礁灘洲地名。1935年4月,水陸地圖審查委員會出版《中國南海各島嶼圖》,這是國民政府公開出版的具有官方性質的南海專項地圖,圖中較為詳細地繪出了南海諸島,並將南海最南端標繪在大約北緯4曾母灘。

  1946年9月2日,中國政府發佈關於收復西沙南沙群島的訓令,經內政、外交和國防三部會商後,派出以海軍為主的接收人員,順利接收了西沙和南沙群島,並分別豎立“太平島”、“南沙群島太平島”、“南威島”、“西月島”等石碑,重申中國對南海諸島的主權。1947年4月14日,國民政府內政部召集各有關部門就《西南沙範圍及主權之確定與公佈案》予以討論,會議決定:“南海領土範圍最南應至曾母灘,此項範圍抗戰前我國政府機關學校及書局出版物,均以此為準”。

  1947年12月1日,中國政府內政部重新審定東、西、中、南四沙群島及其所屬各島礁沙灘名稱,正式公佈了南海諸島新舊地名對照表,其中東沙群島3個、西沙群島33個、中沙群島29個、南沙群島102個,合計167個島礁沙灘洲。此外,在圖中西起北侖河口,南至曾母暗沙,東至臺灣東北共標繪11段線,構成了呈“U”型的斷續線。1948年2月內政部公佈《中華民國行政區域圖》,其附圖即《南海諸島位置圖》。

  新中國成立後,我國對南海諸島的主權管轄從此進入了一個嶄新時代。一方面,延續了業已形成的中國南海疆域,只是在1953年刪減了位於北部灣的兩條斷續線,最終形成目前用9段線標繪的南海斷續線;另一方面,我國政府積極履行管轄南海的神聖職責,在開發南海、建設南海的同時,為維護主權採取了一系列政治、軍事和外交措施,努力維護南海的穩定以及亞太地區的和平與發展。

  與中國南海主權穩步確立形成明顯對照的是,在漢、唐、宋、元,乃至明、清時期,南海周邊國家對南海諸島幾乎一無所知,既沒有其先民發現命名南海諸島的確鑿證據,更沒有其政府管轄的歷史依據。在中國對南海諸島及其附近海域擁有主權的歷史發展過程中,從來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對中國在南海的主權、管轄權提出過挑戰。因此,中國擁有南海諸島及其附近海域主權不僅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而且具有唯一性和連續性。這一歷史發展過程是不容辯駁的。

  三

  事實上,“二戰”之後相當長時期內,並不存在所謂南海問題。南海周邊沒有任何國家對我國在南海諸島及其附近海域行使主權提出過異議,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都對中國在南海諸島的主權予以承認和尊重。越南在1975年以前明確承認中國對南沙群島的領土主權,直至1974年的越南教科書中仍表述:“南沙、西沙各島到海南島、臺灣、澎湖列島、舟山群島形成的弧形島環,構成了保衛中國大陸的一道長城。”菲律賓和馬來西亞等國在20世紀70年代以前沒有任何法律文件或領導人講話提及本國領土範圍包括南沙群島。而美國與西班牙1898年簽訂的《巴黎條約》和1900年簽訂的《華盛頓條約》明確規定菲律賓的領土範圍,其中並未包括南沙群島。馬來西亞直到1978年12月,才在其公佈的大陸架地圖上將南沙群島的部分島礁和海域標在馬來西亞境內。

  20世紀50年代,“東亞和東南亞沿岸和近海地學計劃委員會(CCOP)”在南沙海域進行地質和地球物理勘探,發現了儲量豐富的石油天然氣資源。1968年,聯合國亞洲暨遠東經濟委員會下屬“亞洲外島海域礦産資源聯合探勘協調委員會”完成的報告進一步揭示了南海海域石油儲藏前景。此後,越、菲、馬等國以軍事手段佔領南沙群島部分島礁,在南沙群島附近海域進行大規模資源開發活動並提出主權要求,南沙群島領土主權爭端由此産生並日趨激烈。

  20世紀70年代末,特別是1982年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賦予沿岸國200海裏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的管轄權,南海周邊國家據此紛紛提出各自的200海裏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主張,並公然把其主張範圍擴大到我南沙群島及其附近海域,侵犯我領土主權並與我國在南海主張的管轄海域形成大面積重疊,圍繞南海出現新一輪角逐。

  從20世紀90年代以來,以南沙島嶼歸屬和海域劃界為核心的南海爭議,與戰略資源的攫取以及地緣安全交織在一起,日趨複雜和激烈。

  時至今日,由於南海周邊國家主權要求和利益訴求不斷擴大化、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主張重疊所産生的矛盾衝突不斷擴大化、以海洋權益為核心的競爭不斷擴大化以及以美國為首的域外國家插手南海問題的趨勢不斷擴大化,南海地區的和平與穩定面臨重大挑戰。

  中國政府一直致力於通過外交途徑,和平解決南沙爭議。為此,中國始終採取克制、冷靜和建設性的態度,積極謀求解決南海問題的途徑。在20世紀70年代即已提出“主權屬我,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的原則;與周邊國家建立南海問題磋商和溝通機制;與東盟各國簽署《南海各方行為宣言》,並積極推動開展南海務實合作,等等。正是因為中國的不懈努力,不僅確保了南海局勢的基本穩定,而且使南海事態處於可控範圍。(作者:李國強 中國社會科學院邊疆史地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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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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