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深思的是武漢的做法。21日,該市紀委發出通報,對主要責任人進行問責:市水務局長被行政警告,副局長被免職。
這樣的問責,某種程度上抓住了城市內澇的症結。地下建設滯後,歸根結底還在于城市管理者急功近利的政績觀。如果更關注任期內城市面貌的巨大變化,更在乎能帶來升遷的經濟發展數據大幅增長,對于看不見的“隱形工程”,自然難以“高度重視、深入研究、大力解決”。
在破解城市內澇頑疾的道路上,或許最缺的不是資金和技術,而是那顆為城市繁榮、民眾福祉深謀遠慮的責任心。政績觀的轉變,同樣需要制度推動,改變唯GDP的考核方式,讓做好地下管網這樣的“隱形工程”變成“顯性政績”,才能給城市管理者的政績衝動找到合理的出口。
“下水道是城市的良心”,100多年後的今天,雨果的這句名言仍有著現實的意義。經過暴雨洗禮,各地可能會掀起地下管網改造熱潮。但是,只有本著“功成不必在我任期”的觀念,本著對公眾負責、對未來負責的態度,才能從小打小敲走向標本兼治,真正做到“城市,讓生活更美好”。(陳仁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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