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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醉駕案證據充分一律起訴 不存在選擇性

2011年06月03日 22:04:15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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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公安部、最高院分別針對“醉駕入刑”執行上表態後,昨日,最高檢新聞發言人、辦公廳主任白泉民接受本報獨家採訪時表示,對於檢方來説,醉駕案件只要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一律起訴。

  5月1日起,備受公眾關注的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其中規定了“醉駕入刑”。

  昨日,白泉民向本報記者獨家回應了檢察機關在醉駕案件執行中的立場和態度。

  白泉民告訴記者,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至檢察機關的醉駕案件,經檢察機關查明,案件的醉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會一律按照法律程式辦理,該批捕的批捕,該起訴的起訴。對於醉駕情節輕微案件,白泉民表示,會按照刑法修正案(八)及相關法律上的條款起訴,不會存在選擇性。(記者邢世偉)

  ■ 相關新聞

  京首例高速路醉駕案被公訴

  本報訊 (記者劉洋 通訊員魏亞男)昨天,記者從朝陽檢方獲悉,北京首例高速公路醉駕案被告人袁某被提起公訴。袁某被指控酒後駕駛車輛在高速路行駛,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01.6mg/100ml。

  據檢方介紹,5月2日晚,朝陽交通支隊民警在京滬高速公路出京方向對過往車輛進行例行檢查。23時左右,一輛比亞迪牌小汽車駛入大羊坊收費站,民警上前對其進行檢查,當司機搖下車窗後,民警就聞到一股酒氣從車內涌出。但司機袁某發現民警要對其進行酒精測試後,立即搖上車窗、鎖上車門拒絕檢查,還在車內睡著了。

  直到5月3日0時30分左右,袁某才下車接受酒精檢測。經鑒定,袁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01.6mg/100ml。檢察官表示,根據規定,駕駛員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毫克則屬於醉酒駕車。

  在接受訊問時,袁某承認自己心存僥倖,當晚駕車前喝了幾兩52度的瀘州老窖,當晚酒後便開上了高速公路。

  目前,被告人袁某涉嫌危險駕駛罪被提起公訴。

  ■ 新聞背景

  “醉駕入刑”引發討論

  據公安部統計,“醉駕入刑”的實施對醉駕行為起到了震懾作用。實施前半月,全國查處的醉酒駕駛數量較去年同期下降35%,日均查處數量較去年全年日均查處數下降43%,因醉酒駕駛發生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和受傷人數同比分別下降37.8%和11.1%。

  “醉駕入刑”實施期間,最高院副院長張軍“情節顯著輕微的醉駕行為可能不被追究刑責”的表述引發社會輿論的廣泛討論。

  討論中,公安部首先發表了在醉駕案偵查中的立場。公安部稱,在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後,公安部門對經核實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一律刑事立案。

  隨後,最高院也正式對醉駕案件審理表態。最高院將印發“指導案例”,以規範醉駕案件審判。最高院已通知各省高院將按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的前兩起案件上報,最高院將在審查後發佈醉駕指導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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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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