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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項措施推動京津冀人才流動和人才共用

2011年06月03日 22:04:33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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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從26日舉行的京津冀區域人才合作推進工程啟動儀式上了解到,北京、天津、河北三省市將共同採取六項措施,推動區域內人才流動,實現區域內人才資源共用。

  一、貫通人才市場與人才服務,深化人事代理合作,積極推進人才智力資源共用,實現專家與職稱資格互認,開展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協作,互設人才工作站。

  二、共用高層次人才智力資源,定期交流“兩院”院士等高層次人才資訊庫,實現高層次人才資訊資源共用,建立博士後管理部門之間的定期聯繫制度。

  三、加強人才培養合作,實施三省市人才培訓項目,引導企業和職業院校合作培養高技能人才,加強公務員交流培養。

  四、共建人才創新創業載體,共同創辦高水準科技研發中心,設立研究生實踐基地。

  五、建立相互包容的社會保障制度,加快醫療保險制度銜接,實現三省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加強社會保險經辦合作。

  六、實現人才政策互通,結合區域發展實際制定人才政策,發揮政府引導作用,推動三省市開展多領域、多形式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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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