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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公安機關開始排查不明來歷兒童 為期6個月

2011年06月03日 22:04:42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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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6月1日前,我國將開始實行兒童失蹤快速搜尋機制,縣、市公安機關接到兒童失蹤警情後,將調動一切警務資源,快速搜尋失蹤兒童。公安部副部長張新楓表示,拐賣案件一天不破,公安機關就一天也不會放棄對案件的偵查和對被拐兒童的搜尋。

  疑似被拐要驗DNA

  昨天,公安部召開深化“打拐”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公安部副部長張新楓表示,從當天開始,公安機關將進行為期6個月的不明來歷兒童摸排工作。各地公安機關治安戶政部門和派出所要組織民警對本轄區實有人口中來歷不明的兒童進行一次全面摸排,對其中疑似被拐賣兒童的,採集生物檢材檢驗後錄入全國打拐DNA數據庫比對。

  張新楓表示,今年6月1日前,要在全國實行兒童失蹤快速搜尋機制,縣、市公安機關接到兒童失蹤警情後,立即啟動搜尋工作,打破警種界限和常規做法,調動一切警務資源,快速搜尋失蹤兒童。對非親生落戶的要採集生物檢材檢驗確定不是被拐兒童後,才能辦理入戶手續。各地公安機關要針對拐賣犯罪跨區域大範圍流竄作案的特點,發揮各警種職能優勢,因地制宜加強重點區域和重點部位查緝工作,截斷拐賣犯罪通道。要充分利用警務合作渠道,加強與相關國家警方的合作,嚴厲打擊跨國跨境拐賣犯罪。

  主管領導牽頭負責

  公安部決定對拐賣兒童案件實行“一長三包制”。“一長”就是縣市區公安機關主要領導或主管領導要擔任專案組長;“三包”就是專案組長要對案件偵辦、搜尋解救被拐賣人員、安撫被害人家庭工作全程負責到底。

  公安部要求,今後凡是發生的拐賣兒童案件,縣市區公安機關要立即成立專案組開展偵破工作。案件沒有偵破,嫌疑人沒有到案,被拐賣兒童沒有找回,專案工作就不能放鬆,“一長三包”的責任也不能撤銷。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機關按照“一長三包”的要求,快偵快破現行拐賣案件,積極偵破歷年累積案件。重點督辦案件的撤銷,要在破案解救受害人後報公安部批准。

  兩年解救萬餘兒童

  公安部發佈,自2009年4月開展的“打拐”專項行動以來,全國共破獲各類拐賣案件34212起,打掉拐賣團夥4535個,抓獲拐賣在逃人員5051名,打擊處理拐賣犯罪人員36097名。公安部在全國公開通緝的30名重大拐賣犯罪在逃人員已抓獲29名。

  各地在強化打擊的同時,積極回應群眾期盼,大力採取破案追查、拐入地摸排採血、DNA遠端比對、發動群眾提供線索、在媒體上發佈資訊等辦法,下大力氣搜尋解救被拐賣兒童婦女。專項行動中,全國共解救拐賣婦女23085名、被拐賣兒童13284名;通過全國打拐DNA數據庫比對,已為1040名解救兒童找到親生父母。(記者穆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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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