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應對氣候變化領導小組會議11月19日在北京召開。會議研究了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面臨的形勢,就進一步做好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進行了部署。國務院總理、國家應對氣候變化領導小組組長溫家寶主持會議併發表重要講話。
會議認為,積極應對氣候變化事關中華民族和全人類的長遠利益,事關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是實現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重大戰略任務。中國作為負責任的大國,主張通過切實有效的國際合作,共同應對氣候變化挑戰。我國將堅持《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的基本框架,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主張嚴格遵循“巴厘路線圖”授權,以《哥本哈根協議》達成的政治共識為指導,進一步加強《公約》和《議定書》的全面、有效和持續實施。我國將從國情和實際出發,承擔與發展階段、應負責任和實際能力相稱的國際義務,一如既往地發揮建設性作用,與各方一道推動坎昆會議取得積極成果。
會議指出,我國政府始終高度重視氣候變化問題,把應對氣候變化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的重要內容,在推動國內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採取了一系列積極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和行動,取得了顯著成效。中央確定的2020年控制溫室氣體行動目標,既是對全球應對氣候變化作出的重大貢獻,也是我國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我們正在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將把降低單位國內生産總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列為約束性指標。我國將繼續堅持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樹立綠色、低碳發展理念,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加大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力度;積極探索具有中國特色的低碳發展道路,有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為推進世界可持續發展做出積極貢獻。
會議要求,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照中央的決策部署,分工負責、密切協作,圍繞貫徹落實2020年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行動目標,全面推進應對氣候變化各項工作,不斷開創我國應對氣候變化事業新局面。
國務院副總理、國家應對氣候變化領導小組副組長李克強,國務委員、國家應對氣候變化領導小組副組長戴秉國出席會議。國家應對氣候變化領導小組成員參加了會議,有關部門負責人列席會議。
[責任編輯:許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