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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委年度回顧:資訊公開的主動姿態

2011年06月03日 22:07:33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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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國資委社會責任報告的發佈,是從體現部門社會責任的角度,向公眾彙報總結部門全年工作,有利於彌補常規性政府資訊公開的不足,這一做法對於推動中央各部委“陽光政務”無疑有著一定的示範意義

  據本報8月4日報道,國資委日前正式對外發佈了社會責任報告——《國務院國資委2009年回顧》。國資委副主任黃淑和表示,國資委發佈《國務院國資委2009年回顧》,主要目的在於貫徹落實國家法律法規關於政務公開的總體要求,提高國資委工作的透明度;加強與社會各方面的溝通,增進理解、推進工作;主動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督,充分發揮社會各個方面對國資監管工作的監督作用。

  作為國家部委首次正式對外發佈的年度社會責任報告,《國務院國資委2009年回顧》向公眾公佈了該部門2009年主要工作,以及其監管的國有資産的運作狀況。

  近些年來,關於中央企業,社會上存在著一些片面評價,如央企利潤來自於壟斷等。

  其實,很大程度上,公眾對央企的某些片面認識,與央企及國有資産監管資訊上的公開透明不夠有關。在上世紀末,我國國有企業走過了一條曲折而艱難的脫困道路,1997年,中央企業全年利潤總和僅500億元左右,而《國務院國資委2009年回顧》顯示,2009年,中央企業實現利潤已達8151.2億元;2002年到2009年,中央企業的資産總額從7.13萬億元增加到21萬億元,年均增長16.74%;實現利潤從2405億元增加到8151億元,年均增長19%。這樣的增長幅度,實事求是地説,並非“壟斷”兩字就可以完全解釋。

  從這個意義上講,國資委對社會公眾主動發佈社會責任報告,有利於公眾更充分、全面地了解國有資産運作狀況,有利於澄清公眾對央企的部分片面看法,亦有利於增強我國企業的國際競爭力、提升國際形象。同時,對於國有資産運作的透明、高效,亦有著現實的推動作用。

  除此之外,更重要之處在於,國資委社會責任報告的發佈,開闢了政府資訊公開的一個新渠道。

  我國自2008年5月1日施行《政府資訊公開條例》以來,確立了三項主要制度:其一,政府資訊的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制度;其二,政府資訊公開發佈制度;其三,政府資訊公開監督和保障制度。依據這些制度,政府各部門相繼開始發佈年度政府資訊公開報告,並在政府資訊公開方面,有所努力。

  在主動資訊公開方面,近幾年來,各部委通常採用的方式包括以下幾種:在政府網站中的政府資訊公開專欄公開政府資訊;召開新聞發佈會,公開政府資訊;通過媒體公開政府資訊。但這些方式也存在著方式和手段單一、全年工作總結不足、可供公眾查詢回顧的資料性資訊缺乏等問題。

  此次國資委社會責任報告的發佈,是從體現部門社會責任的角度,向公眾彙報總結部門全年工作,有利於彌補常規性政府資訊公開的不足,這一做法對於推動各部委“陽光政務”無疑有著一定的示範意義。(董 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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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