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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61家駐京辦七成多被撤銷 處置房産最棘手

2011年06月03日 22:07:54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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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閱讀】

  今年1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和規範各地政府駐北京辦事機構管理的意見》,其中要求撤銷地方政府職能部門和縣一級駐京機構,半年內完成撤銷工作。期限將近,進展如何?記者探訪山東的駐京辦清理整頓工作。

  據統計,山東省共有61家駐京辦事機構,其中3家屬於按國務院規定保留,58家屬於規範和清理整頓範圍。目前,全省共保留16家駐京辦,撤銷45家駐京辦,其中,菏澤、濰坊兩個地級市分別於2003年12月、2009年1月撤銷駐京辦,其他包括各級政府職能部門、開發區管委會駐京辦7家,縣級政府駐京辦36家。截至目前,清理整頓工作基本結束。

  處置房産最難

  收回國有資産2.4億元、編制131個

  泰安市政府副秘書長張平介紹,泰安市下轄6個縣(市、區),其中新泰市、寧陽縣、東平縣設有駐京辦,已撤銷完畢。新泰市駐京辦于4月30日起不再保留“新泰市人民政府駐北京辦事處”牌子,收回公章,凍結財務,清産核資。原駐京辦事處主任已任命為新泰市信訪復查辦副主任,一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于5月10日到新泰市政府辦公室報到。寧陽縣駐京辦一名副主任,已調任縣政府信用中心任副主任,3名工作人員分流安置到縣直事業單位。東平縣駐京辦有2人,一人安排到縣招商局,另一人安排到縣投融資管理中心。

  “1993年,萊州市駐京辦成立,有1名工作人員,2部轎車,1台電腦,1套傢具。平時,這名工作人員主要負責萊州赴京辦事人員的接站、聯絡、訂票等。現在駐京辦撤銷,他調回了萊州市建設局。”煙臺萊州市委常委張祖玲説。

  除了人員安排、賬戶登出、公章回收、動産處置等,處理房産的難度最大。據統計,山東省各級政府駐京辦有8處房産,約合22884.9萬元。為防止國有資産流失,各縣市採用了各種方式,妥善處理。比如,煙臺龍口市駐京辦的2處房屋,建築面積346平方米,資産劃撥至龍口市群眾工作部。煙臺海陽市政府駐京辦的1處房屋,建築面積100.7平方米,一次性劃撥至第三屆亞洲沙灘運動會組委會辦公室。威海榮成市政府駐京辦1處700平方米的辦公樓建築,資産劃轉到榮成市公有資産經營公司代管。

  “今年春節前,國務院辦公廳剛下文,省領導就提出要求,省政府辦公廳下文妥善處置駐京辦事處資産,嚴防國有資産流失。截至6月30日,全省處置回收各級政府駐京辦事機構國有資産2.4億元,收回編制131個,安置人員116名,其中100人重新安置相應崗位,4人退二線或退休,6人取消兼職,6名聘用人員解聘,大部分人員對安置結果比較滿意。”山東省政府辦公廳紀檢組長、省加強和規範駐京辦事機構領導小組副組長李錫祿説。

  實行政企分開

  公務接待收支兩條線,強化駐京辦公共服務功能

  “這次清理整頓,山東擬保留16家駐京辦。省政府、濟南、青島3個駐京辦事處按照國務院文件規定保留,淄博等13個地級市政府,先寫出申請,經領導小組嚴格審核其職責履行、內部管理情況後,報請省政府審核同意,北京市政府函覆後保留。”李錫祿説。

  據介紹,山東擬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省(市)政府駐京辦事機構管理工作的意見》,全面加強和規範駐京辦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山東省監察廳糾風辦處長郭振寶説:“按照‘誰派出、誰監管’的原則,派出地政府承擔駐京辦監管的主體責任,省政府駐京辦承擔協管職責,主要是承擔市級政府駐京辦的備案管理和業務指導,代省政府傳達精神、溝通資訊、廉政監督、制定相關制度和管理辦法,指導各市政府駐京機構的黨、團工作等。”

  “明確了工作職責,所保留的駐京辦將發揮更大作用。”張平説,2009年,泰安市駐京辦組織25家客商到泰安考察,完成招商引資項目2個,認定落地資金4600多萬元;在京舉辦首次文化産業招商會,現場簽訂18個項目;為泰安市來京人員2000余人次提供幫助。

  煙臺市政府副秘書長于向明介紹,煙臺市撤銷了9個駐京辦,28人撤回,保留1個市級駐京辦。以後,各縣(市、區)人員赴京招商、辦事,由市駐京辦負責接待、聯絡。內部管理方面,駐京辦將逐步形成國有資産管理、議事程式和重大問題集體研究決策、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等制度。公務接待方面,實行政企分開,收支兩條線,推動駐京辦由主要提供迎來送往等事務性服務,向為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服務轉變,由自我提供接待用車、食宿等全部後勤服務,向逐步由社會提供後勤服務轉變。

  “清理整頓後,一個最大收穫是,駐京辦的職責更明確,服務觀念更為強化。人們認識到,駐京辦不是個跑關係、吃吃喝喝的機構,而是一級政府在京服務的窗口。”于向明説。

  層層簽訂承諾書

  嚴防被撤駐京辦改頭換面

  在清理整頓過程中,人們普遍擔心,許多地方即便撤銷了駐京辦,但由於“上項目”等需要,駐京辦可能改頭換面繼續存在。對此,李錫祿説:“這項工作一開始,省領導就重視這方面工作,省政府辦公廳專門印發文件,各地政府層層簽訂承諾書,實行零報告制度,堅決防止漏報瞞報。撤銷工作結束後,各市、縣(市、區)政府及其部門以及行使政府管理職能的單位,一律不得再以任何名義和任何形式在京設立新的辦事機構,或者派駐人員以駐京辦事機構名義開展活動。”

  有關專家表示,從根本上防止被撤駐京辦“名亡實存”,必須改革政府運作模式、資源配置機制。山東大學政治學與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方雷認為,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的一些財權、事權、人事權缺少規範的界定,各地往往需要通過各種辦法跑“部”,才能獲得一些項目和資金。下一步,應該規範中央和地方的關係,使資源配置更加公開、透明、合理。如果這些問題解決不了,違規的駐京辦很可能改頭換面,再度出現。

  駐京辦撤銷後,會不會影響派出地政府的招商、維穩等工作?濰坊市政府有關負責人説,一年前,濰坊率先撤銷駐京辦等11家駐外辦事處。一年來,原有駐外辦事處的招商任務由市招商局、經貿委等部門承擔,隨時辦事,隨時回來;爭取資金由市發改委等部門負責,並未受到影響;原駐京辦的維穩工作,則交市委相關部門負責。

  (記者 馬躍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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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艷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