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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發改委下發緊急通知:炒作農産品 最高罰百萬

2011年06月03日 22:08:33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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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溫州,你有錢可以炒樓房、炒黃金等等,但千萬不能炒農産品。溫州市發改委近日下發了關於加強農産品市場監管維護正常市場秩序的緊急通知,將嚴厲打擊炒作農産品等違法違規行為。

  “炒作農産品,情節嚴重者將處百萬元罰款。”6月3日,溫州發改委的張處長告訴記者。

  《緊急通知》主要是告誡作用

  “2元一斤的濕大蒜一轉手,賣到6元;3元一斤的綠豆收購過來後,大量囤積,等市場上出現短缺時,轉手後賣到11元等等,這樣的炒作農産品現象就是違規,,一經發現肯定要嚴厲打擊。”前天,溫州發改委的相關人士在加強農産品市場監測監管會議説。

  發改委的領導表示,一提起溫州,很多人就想到了“炒”字,特別敏感,所以雖然溫州不是農産品經銷的主要地方,但也下發了這個《緊急通知》,現在主要是對一些經營戶進行告誡。

  重點查處五種違法違規行為

  通知要求,溫州市發改部門近期將和工商、物價等部門對農産品市場交易和價格情況開展一次檢查。

  重點查處“五種違法違規行為”:

  一是捏造散佈漲價資訊、哄抬價格的行為;

  二是市場旺銷情況下,多進少售、只進不售或者囤積拒售的行為;

  三是生産成本、經營成本沒有明顯變化,卻大幅度提高銷售價格,牟取暴利的行為;

  四是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

  五是壟斷貨源、阻斷流通渠道,造成市場脫銷斷檔的行為。

  “雖然囤積貨物很難界定,也很難被發現,但經營者不能存在僥倖心理。辦案人員會通過明察暗訪等方式,了解情況,最後根據實際情況,裁定罰款多少。”張處長告訴記者,比如在非典期間,平常賣2元到3元一瓶的消毒液,一下子賣到了1000元,這就是明顯的哄抬物價,有些不明顯的案件,相關部門的辦案人員還是會及時調查。

  情節嚴重者,處罰百萬元

  一旦發現經營者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溫州市發改委等部門將從重從快嚴厲打擊,對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社會影響大的案件,將依據有關法規,沒收其全部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0萬元以下罰款;對屢查屢犯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由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對嚴重擾亂市場經濟秩序,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市民如果在日常生活中發現上述行為,可撥打12358舉報電話,舉報案件一經查實,將對舉報有功人員給予獎勵。另外,溫州市發改部門還將加強農産品價格監測工作,密切關注農産品市場供求和價格變動趨勢。(通訊員 林娜 記者 苗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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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孫金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