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嶺礦“3 28”透水事故中9名工程技術人員,因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近日被鄉寧縣檢察院批准逮捕。
公安機關偵查發現,這起透水事故在發生前就出現了種種徵兆,但9名相關責任人員並沒有引起足夠重視,也沒有採取相應措施,最終造成38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近5000萬元的透水事故。
礦井防治水原則規定,必須做好水害分析預報和充水條件分析,有疑問必須探測,先探後掘,先治後採。而作為王家嶺礦物探人員的王益在3月24日、25日的探測時,已經從探測數據發現掘進前方異常。但他沒有和技術負責人商量,就根據個人經驗作出"在探測區域內可以正常掘進"的探測成果表。
這份有"問題"的探測成果表,在礦區指揮部工程部竟是"一路綠燈",收到探測成果表後,工程部部長賈劍勇、地質工程師吳東紅在沒有進行仔細分析的情況下,輕易作出了可以正常掘進的"水害預報"。
收到"水害預報",項目部地質技術員鄒達山和監理部駐礦總監代表葛廷福沒有建議停工,更沒有對異常點鑽探驗證,事故徵兆就這樣被疏忽了。
3月28日10時30分許,回風巷工人發現滲水,正在井下檢查工作的項目部生産副經理曹奎興等人前往滲水點查看後,讓工人注意關注水情。11時10分許,接到報告的項目部技術副經理、防治水領導組副組長張軍偉下井檢查後下令停止掘進,改為支護作業。11時40分許,曹奎興升井後將滲水情況向項目部經理、防治水領導組組長姜世傑進行彙報,姜世傑也接到電話反映井下滲水,姜世傑指示等張軍偉實際調查後再作決定。
12時左右,張軍偉升井。這時,姜世傑、曹奎興、張軍偉以及項目部安監站站長常世坤都得知井下滲水,也知道3月24日、25日物探結果顯示20101回風巷掘進前方異常。但上述透水徵兆都未引起他們的重視,未採取果斷措施停工撤人,進行鑽探驗證。13時12分許,透水事故發生。
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煤礦防治水規定》等有關安全規章制度,姜世傑、曹奎興、張軍偉、常世坤、鄒達山、賈劍勇、吳東紅、葛廷福、王益9名責任人的行為已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犯罪。(記者左燕東 通訊員 馬倩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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