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關鍵詞:
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時政新聞

新疆首例建築業非法經營案一審告結

2011年06月03日 22:08:51  來源:新華網
字號:    

  在未獲得房産開發資質和相關售房審批手續情況下,私自進行房産開發並預售,5月12日,烏魯木齊新市區法院以非法經營罪,一審對新疆欣海鑫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和新疆星雲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作出刑事處罰。

  據了解,這也是新疆首例以“非法經營罪”對建築行業有關單位及個人,進行刑事處罰的案件。

  2007年7月,在未獲得項目開工審批手續的情況下,欣海鑫公司與星雲公司,簽訂協議共同聯建烏魯木齊河北路新鑫花園五六號樓。此後,欣海鑫公司又通過兼併,獲得了烏魯木齊上海路9號的一塊工業用地,違法開發建設欣海大廈。並同樣在未辦理土地、規劃、建設、預售等手續的情況下,非法銷售欣海大廈住宅。這兩個工程項目,均被政府勒令停工,導致200多位購房者無法獲得房産,損失共計達2000余萬元。

  針對案情事實及相關證據,公訴機關對兩家被告單位及欣海鑫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鄭程英、星雲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新橋等8名被告人,分別以非法經營罪、虛假出資罪、職務侵佔罪等三項罪名提起公訴。

  經過審理,法院一審認定,兩家被告單位及8名被告人,均觸犯了非法經營罪。其中,鄭程英還同時觸犯職務侵佔罪。

  欣海鑫公司和星雲公司被分別處以罰金400萬元、200萬元;鄭程英因非法經營罪及職務侵佔罪,並處有期徒刑九年,處罰金20萬元;周新橋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20萬元;其餘6名被告人分別處以有期徒刑一年至兩年不等,並罰金5萬至20萬元。對於此判決,星雲公司、鄭程英、周新橋及另一名被告人,已向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點擊更多新聞進入新聞中心 社會新聞 經濟新聞 教育新聞

[責任編輯:孫金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