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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黎川公示官員財産:制度設計者擔心“不好收場”

2011年06月03日 22:08:54  來源:新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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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黎川出臺新規 新任科級幹部限時進行財産申報

  財産申報,從新官開始也是一個選項

  擔心“場面太大不好收場”,制度設計者選擇從“新人”開刀

  5月12日,雖然“新任科級幹部財産公示”已有半月,江西黎川縣行政中心旁的公告欄前仍有不少人駐足。

  從4月27日起,當地19名新任科級幹部的家産被放到這裡公示于眾,每名官員的住房、私車,及因婚喪嫁娶、子女升學等各種名義收受的禮金,都在一張一米多長的紅色申報公示表上分類列出。

  由於公告欄位於新城區的政務廣場,這一舉措被當地官員稱為“廣場公示”,亦稱為“人人可鑒的最徹底公開”。

  “本來只打算公示7天,但考慮到市民的關注度和熱情都很高,我們就決定將公示期限延長至1個月。”黎川縣紀委副主任、監察局局長楊應庚對記者説。

  每張申報表的申報內容分為三個部分,新任官員要分別填寫個人及家庭(包括子女和配偶)的收入情況、財産情況,以及其他財産收入情況。

  在個人及家庭財産情況的部分,新任縣紀委副書記胡驍公佈了自己的3.6萬存款及一套父母贈予的179平米的房産,而以他家人名義購買的一輛私車亦榜上有位。在申報表的“私車情況”一欄上,這輛購于2007年11月的東風本田時價13.3萬元。

  經記者統計,在新任19名幹部中,12人家裏有2套房産,2人購買了私車,1人擁有1間商鋪。

  在黎川,這19名幹部的平均年工資加獎金約為2萬元。

  “大部分擁有兩套房的幹部,有一套往往是其父母原先購買並轉予的。”在縣委任職的崔衛霖對記者説,這裡和沿海地區不一樣,房價兩年前還不到1000元。

  楊應庚表示,進行廣場公示的目的,是將監督範圍從體制內擴大到體制外,讓新任幹部的廉情置於全縣民眾視線之下。

  喧囂的廣場公示背後,是主刀者謹慎的設計。

  尚在去年年底,黎川縣紀委在部署下一年工作時,縣紀委書記姚英華同監察局局長楊應庚商量,看可否在官員財産公示方面做一些探索。

  “我們認為紀委的常規性工作都過於生硬。”楊應庚説。此前,縣紀委對幹部廉政監督主要採取述職述廉和上崗考核的方式。但他們一致認為,只有將幹部的財産進行申報並拿出來見見陽光,才是“動真格”的監督手段。

  但在操作性上,即申報範圍有多廣和要不要公示的問題,令方案設計者頗為顧慮。

  “如果一開始就把場面弄得太大,從縣領導到基層官員全部進行公示,這種本就敏感的試驗很可能不僅搞不下去,到時候還不好收場。”楊應庚説,其他地區的經驗也證明,改革需要穩妥一點,不貪大求全、不急於求成。

  在這樣的指導思路下,縣紀委經過反覆斟酌,決定將開刀處選在縣裏4月上旬剛剛提拔的19位科級幹部身上。

  年後,縣紀委試探性地將改革思路同上級撫州市紀委交換想法。而出乎他們意料,市紀委書記吳偉柱非常支援,將黎川方案列為市紀委系統創新工作試點,還預備在全市範圍內推廣。

  有了上方表態,縣廉政室遂起草了申報的具體方案,並下發《辦法》。緊接著,縣紀委召集起19名新任科級幹部,就申報事項交換看法。

  “為什麼是我們?”新任黎川縣園林局局長胡高斌對記者説,一開始部分幹部都有類似疑惑。在座談會現場,縣紀委領導告訴他們:“將監督的關口前移,是保護你們。”

  待19名新任幹部交上申報表後,“要不要公示”的問題一度在縣委和縣紀委內部産生爭論。

  正當操刀者猶疑不決的時候,4月23日,中央召開政治局會議,出臺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明確規定領導幹部必須報告本人及配偶、子女的有關收入、房産和投資等事項。

  “看到中央的報道後,我們決定不再遲疑,馬上進行公示。”楊應庚説。

  一位公示設計者對記者透露,縣紀委有對申報對象進行跟蹤申報的計劃,待2到3年之後,還會對這19名幹部再公示一次,到時候再看,當官員做了一把手之後,增加了多少財産,是否超過了合法收入。

  此外,根據縣紀委出臺的《辦法》,由於不斷會有新提拔幹部産生,所以今後的公示範圍會不斷擴大。

  “幹部都會被提拔輪換,只要我們不停地做下去,若干年後就相當於全部覆蓋到了。”楊應庚説,這種既能把握分寸,又能開一條口子的改革,具有可持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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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孫金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