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錢財用於買房購車置地高管“無為而治”致數億損失
據了解,按照進出口貿易的慣例,作為代理進口受委託方的中通建集團,應該自己持相關單據到海關提貨和驗貨。
但中通建集團與訊誠公司簽訂的購銷合同中早已約定:進出口貨物的報關手續由合生源財公司負責。這樣,王康和張振濤終於實現了自己買、自己賣、自己提貨的“自給自足”模式。
王康拿著真實的單據,提出一批批不值錢的電腦硬碟,並在上海就地處理掉。而中通建公司卻“無為而治”,不但在與合生源財、訊誠公司簽訂合同之前未對對方作資信調查,同時在財務管理上也沒有執行會簽字等審批制度,而只是由董躍進一手遮天,同時對劃進後的資金也未進行實時監管之義務,從而導致鉅額國有資金的流失。
而張振濤則負責將離岸賬戶中的美金利用一些香港賬戶兌換成人民幣,再通過深圳的一些地下錢莊將錢打回到國內的多個賬戶上來,最後通過轉賬,集中到張振濤等實際掌控的幾個戶頭上。
據王康事後説,這些錢部分用來做了皓訊公司的電解銅業務。
從2006年12月至2008年1月,中通建集團共為王康的合生源財公司開立信用證57單,除了前4單確實為北京某公司代做外,其餘的53單被張振濤用在他的所謂電解銅業務上反覆騰挪。
經過對訊誠公司賬戶的初步統計,半年時間內,張振濤就將4300余萬美元的資金打到香港兌換人民幣。
起初,張振濤和王康的騙局並沒有什麼漏洞,進行順利。但是,王康説,張振濤的貪慾越發膨脹,開始將騙取的大部分錢用來買房、買車、買地,到2007年11月份,他開始無力償還中通建集團代開的信用證金額。
在這種情況下,張振濤開始四處借錢,同時還找到董躍進要求延長還款時間。另一方面,王康則繼續要求董躍進為其開立信用證。最後,共有17單信用證的資金,合生源財公司未予歸還,扣除先期交付的保證金,中通建集團實際損失2.5億元。
據張慶芬介紹,發案時,除了皓訊公司離岸賬戶上現有的1807.3美元餘款和張振濤購置的房産外,大部分資金去向目前還未查實。只是張振濤自己説,“都被皓訊公司的電解銅業務賠掉了”。
記者了解到,在王康、張振濤被抓獲歸案後不久,董躍進也被檢方以涉嫌受賄罪、挪用公款罪為由立案調查。
董躍進在與王康和張振濤的“交往”中,收取的好處費約為100萬元左右,相較于張振濤和王康被控套取的資金額,幾乎是九牛一毛。(記者 李松 黃潔 實習生 吳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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