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關鍵詞:
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時政新聞

內蒙古一重刑犯莫名死亡 警方稱其如廁時曾摔傷

2011年06月03日 22:09:30  來源:內蒙古新聞網
字號:    

 

 

圖為托縣看守所。

  3月2日9時30分許,一名身上有多處傷痕的重刑犯被緊急送往內蒙古呼和浩特市托縣醫院救治。12時30分許,醫生尚未查出是何病因,重刑犯便莫名死亡了。這名重刑犯名叫任懷光,來自托縣看守所,對於其身上的傷痕,托縣警方對其家屬解釋是夜裏上廁所時跌倒所致。就在家屬想為任懷光的死因探個究竟時,發現該看守所的監控設備如同擺設,沒有影像記錄資料。

  據了解,托縣看守所裏關押著50多人,其中有十四五名重刑犯,2009年呼和浩特市“10.17”越獄案中的1名越獄犯也關押於此。

  目前,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已經介入此事。 

  任林光想到太平房裏再看一眼二哥的遺體

  【噩耗】親人就醫無效死亡

  3月2日10時許,正在鄂爾多斯市東勝區煤礦拉煤的任林光突然接到托縣看守所民警打來的電話:“你哥(重刑犯任懷光)被送到醫院了……”直覺告訴他,二哥任懷光出了大事。任林光不敢耽擱,開上麵包車火速趕往托縣醫院。

  12時30分許,行至途中的任林光再次接到托縣看守所民警打來的電話,稱“人已經死了”。

  16時許,任林光和大哥任義光一同趕到了托縣醫院。在醫院太平間門口,他們看到了任懷光赤裸著的屍體。

  而此刻,他們卻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人瘦得不成樣子,臉部、耳孔、胸部、腿部有多處傷痕,有的傷口還帶著血漬。”這種情景令任林光對二哥任懷光的死因充滿質疑。

  任林光説:“當天,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的工作人員對屍體上的傷痕進行了測量、登記。我問我二哥是怎麼死的,檢察院的人説還不清楚。”

  任義光想對二弟屍體上的傷痕進行拍照,被制止了。

  當晚,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的工作人員告知任林光和任義光,任懷光身上的傷不致死,死因待屍檢後才能確定。

  【回顧】殺人被判死緩

  任懷光今年43歲,老家在托縣古城鎮南得力圖村。2008年9月,他因買毒品與本村販賣毒品的蘭某某(女,70歲)發生糾紛,並廝打起來,隨後他將蘭某某按到水缸裏溺死(本報曾報道過此案)。

  任懷光被托縣公安局抓獲後,稱自己有精神病。

  據村民們反映,1994年,任懷光因與妻子鬧矛盾受了點兒刺激,從此他的語言行為和精神狀態就跟正常人有些不一樣了。1998年,妻子與他離婚後,他的病情愈發嚴重,常常打罵父母,並跟村裏的人打架,有時在村裏亂跑,大喊大叫,有時在家裏常睡不起,幾個月不見蹤影。1998年,家人將他送到自治區精神衛生中心治療,經診斷為未定型分裂症。任懷光住院1個月後出院,此後一直靠藥物維持病情。

  鋻於此,2008年10月14日,托縣公安局委託自治區公安廳安康醫院,對任懷光精神狀態以及責任能力進行了鑒定和評定。鑒定結論為:任懷光作案時精神狀態正常;有完全責任能力。

  2009年11月,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任懷光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此案已經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説法】死因不詳

  3月4日,記者與任林光、任義光兄弟二人來到托縣公安局,見到了該局副局長董玉祥。

  據董玉祥介紹,3月2日9時18分,看守所民警向他彙報,説正往醫院送任懷光。民警還告訴他,當天早晨,民警們交接班巡房時發現,任懷光跟以往不一樣,“眼神兒不對,腿軟,站不起來。不過,據與他同監室的犯人説,前一天晚上吃飯時他還好好的。”看守所民警立即向所長彙報了此事,所長指示迅速把任懷光送到醫院救治。9時30分,任懷光被送到醫院,此時,董玉祥也趕到了醫院。

  “當時,醫院裏沒有床位,我找到院長協調了一張床。醫生給任懷光做了CT、心電圖等檢查,沒查出什麼來,醫生還給他輸了液。檢察院的人趕到時,任懷光還活著,吭吭咳嗽。12時30分左右,人就不行了。”董玉祥説。

  任林光最後一次到看守所看望二哥任懷光是在2009年冬天,“那會兒,他的精神狀態很差,不説話。我現在想他那時可能精神病就發作了。看守所應該及早給他治病。”

  對此,董玉祥稱:“任林光有沒有精神病,你我説的不算。國家司法鑒定認定任林光作案時精神正常,那我們就不能放人。如果他是盜竊罪等一般的罪名,得病了,家屬還可以保出去進行治療。但他這是故意殺人罪,誰敢讓保?他這種重刑犯都輕易不敢提出大墻外。”

  據董玉祥介紹,自法院開庭審理任懷光殺人的案件後,任懷光的狀況就不如以前了,“晚上不睡覺,就坐著,不説話,也不好好吃飯”。針對這種狀況,2009年8月30日,經批准,托縣公安局把任懷光送到了位於呼和浩特市的勞改醫院。“他不配合治療,沒多久醫院就強行把他送了回來,説他的症狀是脫水。”從醫院回來後,任懷光還是老樣子。托縣看守所再也沒有針對任懷光的這種狀況進行過相應治療。“我給有關部門打報告,希望及時協調勞改醫院繼續給他治療。可是醫院不接收,那我們就沒招兒了。”

  為了儘快把任懷光移交到監獄,董玉祥先後給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打過報告,希望快點執結此案,“這樣我們就把包袱給監獄了。現在此案正在由最高人民法院復核。”董玉祥説,他每次去看守所時都要去看看任懷光,並安頓民警一定要看護好、照顧好任懷光,確保平平安安地把他移交給監獄。

  當日下午,記者與任林光、任義光來到托縣醫院。據該院副院長、內科主任劉志兵介紹,“他(任懷光)送來時消瘦得厲害,我們還沒查清什麼病,人就不行了。死亡原因確定不了。”任義光提出要複印任懷光的病例,劉志兵稱,病人當初是公安局送過來的,要複印病例必須到公安局開證明。隨後,任義光又來到托縣公安局,董玉祥表示,這個證明公安局不能給開,因為現在公安局也是當事一方,檢察院已經介入調查此事,董玉祥建議他去找檢察院。

 

  任林光想到太平房裏再看一眼二哥的遺體。

  【質疑】傷痕是上廁所跌倒摔的?

  對於二哥任懷光身上的傷痕,任林光懷疑他生前曾遭到了別人毆打。對此,董玉祥表示,“據與他同監室的犯人説,頭一天夜裏,他起來上廁所時跌倒了兩三次。以前他夜裏上廁所時就經常跌倒。”言外之意,任懷光身上的傷是跌倒摔的。任林光並不認同這種説法,“他臉部、耳孔、胸部、腿部有10多處傷痕,跌倒怎麼能摔得全身是傷?而且還能摔傷耳孔?”

  董玉祥説:“他身上的傷是自己碰的還是別人打的,你我説的都不算。事發後,檢察院的人把與他同監室的犯人一個一個提出來詢問,檢察院會有調查結論的。”

  任懷光要求到醫院太平間再看一看二哥的遺體,被拒絕了。“公安局也不能擅自看,必須經過檢察院同意才行。”

  【遺憾】監控錄影不能錄

  任義光提出調看一下看守所的監控錄影,以便了解任懷光生前在看守所的情況。結果被告知“監控錄影錄不進去”。

  董玉祥解釋説,托縣看守所所在的地方是農村電路,老停電。一停電,監控錄影設備就跳閘。看守所裏只有一個民警懂這個問題,他要是在,來電後就按一下閘,監控錄影就能錄。他要是不在,別人就弄不明白這個東西,只能通過螢幕觀看監室的情況,影像資料卻錄不進去。托縣看守所自2006年安裝監控錄影設備以來,沒錄過幾節內容。“事發當晚,檢察院的工作人員在調看監控錄影時,也發現了這個問題。”董玉祥告訴記者,托縣看守所裏關押著50多人,其中有十四五名重刑犯,2009年呼和浩特市“10.17”越獄案中的1名越獄犯也關押在這裡。

  3月4日下午,記者來到托縣看守所,在看守所外記者看到,一個穿紅色校服的小女孩正在看守所院裏走動。不一會兒,她便從看守所的柵欄門鑽了出來。隨後,記者用任義光的手機與該看守所所長取得聯繫,想就任懷光死亡一事進行採訪,該看守所所長表示他很忙,沒有時間。對於任懷光屍體上的傷痕,他稱“不是被人打的”。

  【堅持】家屬要弄清死因

  如今,任林光還沒有把二哥任懷光死亡的消息告訴父母,“他們都70多歲了,母親有精神病,怕他們經受不住打擊。”

  3月7日,任義光告訴記者,那幾天他總是接到匿名恐嚇電話,讓他“快點了結此事,否則後果自負”。

  昨日,任林光告訴記者,前幾天,托縣公安局的一位民警給他打電話稱,讓他去一趟托縣公安局。第二天,他與家人趕到托縣公安局,見到了該局局長皇悅智、副局長董玉祥。對方表示,想給他們3000元錢,讓他們為任懷光準備衣服和骨灰盒。任林光沒有接受。

  “人死了要死個明白,我要申請為我二哥的屍體做解剖。”任林光説。

  在看守所裏,任懷光究竟遭遇了什麼,人們不得而知。對於他的死因和受傷原因,或許只有在屍檢之後,才能真相大白。(內蒙古新聞網-北方新聞網 徐亞軍)

  點擊更多新聞進入新聞中心 要聞 時政新聞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