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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未成年人淫穢電子資訊是世界各國共同的做法

2011年06月03日 22:09:52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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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北京2月5日電 5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胡雲騰、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陳國慶做客新華網,就依法嚴懲淫穢電子資訊犯罪與廣大網民交流。在訪談中陳國慶説,“從世界範圍看,有些問題,比如説淫穢資訊本身的內容,涉及到未成年人的淫穢電子資訊,都予以特殊打擊,我們了解,這是世界各國普遍的做法。”

  [網友“我愛爸媽”]這次解釋二有沒有參考或者借鑒國外類似刑事案件的處理方法?或者請嘉賓介紹一下國外在處理網際網路掃黃方面的司法是怎麼做的?

  [陳國慶]我簡單介紹一下。這個司法解釋嚴格按照我們國家刑法的規定,根據打擊傳播製作淫穢物品的法律來規定的。主要目的是保證我們的法律、刑法能夠得到嚴格執行,有效和有力地打擊製作傳播淫穢物品方面的犯罪。所以主要目的還是根據我們國家的法律,從我們國家的實踐出發,打擊相關的犯罪,解決法律適用的問題。

  從世界範圍看,有些問題,比如説淫穢資訊本身的內容,涉及到未成年人的淫穢電子資訊,都予以特殊打擊,我們了解,這是世界各國普遍的做法。比如德國、日本都作了規定,一個是向未成年人傳播,另一個是製作和傳播不滿14周歲的,有的國家規定是不滿16周歲,有的是規定不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淫穢資訊本身是未成年人的淫穢資訊,這樣的網站和群組都是作為重點打擊的對象。我們也發現,現在一些不法分子通過一些網站和群組,獲取和傳播一些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文件,比如猥褻幼童、姦淫等,對未成年人造成非常大的毒害。

  據了解,即使在有些允許淫穢電子資訊的國家,對兒童淫穢電子資訊也是禁止的,採取各種措施封堵未成年年資訊,遮罩涉及到未成年人的網站,對傳播未成年人的淫穢資訊的人處於嚴厲處罰。我們國家是採取各種措施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向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傳播淫穢電子資訊,還有傳播本身是未成年人的淫穢電子資訊,都要進行嚴厲打擊,從重處罰,以體現我們對少年兒童的特殊保護。在這些方面,世界各國是有共同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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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