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審計署發佈了2009年審計情況統計結果。統計結果顯示,2009年,全國審計機關共審計123 549個單位,對16319個單位實施了專項審計調查。
通過審計,為國家增收節支803億元,其中已上交財政475億元,已減少財政撥款或補貼76億元,已歸還原渠道資金252億元;核減固定資産投資項目投資或結算額448億元,幫助被審計單位和有關單位挽回或避免損失164億元。向司法、紀檢監察機關移送事項1456件,涉及人員1839人。
全國審計機關共完成對32 977人的經濟責任審計。審計後,103名被審計領導幹部和308名其他人員的問題被移送司法、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各級審計機關共出具審計報告123 206份,報送專項審計調查報告12 022份,向社會發佈審計結果公告4131篇;提交審計專題報告、綜合性報告和資訊簡報共155 879篇,其中被黨政領導和有關部門批示、採用88 360篇次,佔56.7%。向被審計單位或有關單位提出審計建議227 775條,其中已被採納154 654條,佔67.9%。被審計單位根據審計建議制定整改措施14 211項,建立健全規章制度5635項。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