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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試點公務用車改革 "小金庫"治理向社會團體延伸

2011年06月03日 22:09:58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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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腐倡廉工作將公款出國公務用車公務接待費納入電子監察實時監控

  ●加強對資金使用、場館建設的監督檢查,確保落實“廉潔辦亞運”的要求。

  ●對有行賄記錄的單位和個人,在市場準入、經營資質、貸款審批、投標資格等方面加以嚴格限制。

  ●嚴禁違反規定為領導幹部配置用車,開展規範和改革公務用車管理試點工作。

  ●繼續清理領導幹部以藉為名長期佔用有關單位車輛問題。

  ●嚴禁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或借機斂財。

  昨日,中共廣州市第九屆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在穗召開。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蘇志佳在作工作報告時要求,今年要著力抓好“廉潔辦亞運、節儉辦亞運”各項工作,確保舉辦一屆高水準亞運會。蘇志佳要求重點抓好六方面工作:

  確保“廉潔辦亞運”

  一要加強監督檢查,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各項重大決策部署,確保“廉潔辦亞運”。推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述責制度,加強對黨政正職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情況監督。

  二要圍繞熱點難點,進一步解決反腐倡廉建設中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對造成人民群眾生命財産重大損失的地方和單位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嚴肅查辦工程建設、房地産開發、土地管理和礦産資源開發等腐敗現象易發多發領域的案件;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案件;商業賄賂案件。對有行賄記錄的單位和個人,在市場準入、經營資質、貸款審批、投標資格等方面加以嚴格限制。完善舉報人和證人保護制度。

  加強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公職人員的管理

  要認真落實和完善黨員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制度。把住房、投資、配偶子女從業及其移居國(境)外的情況列入報告內容。領導幹部要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對隱瞞不報、弄虛作假的,要嚴肅處理。加強對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公職人員的管理。要繼續嚴格控制出國(境)團組數量和規模,研究建立禁止公款出國(境)旅遊長效機制。嚴禁違反規定為領導幹部配置用車,開展規範和改革公務用車管理試點工作。繼續清理領導幹部以藉為名長期佔用有關單位車輛問題。進一步規範和改革公務接待制度,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以參加會議、學習、培訓、聯誼活動等名義用公款請客送禮。從嚴控制樓堂館所建設,嚴禁違反規定購建、裝修辦公用房。將公款出國(境)、公務用車、公務接待費用納入電子監察系統實時監控。

  “小金庫”專項治理向社會團體和國企延伸

  深入治理領導幹部違規插手干預工程建設以及在工程建設招標投標中圍標串標,房地産開發中違規變更規劃、調整容積率等問題。“小金庫”專項治理向社會團體和國有企業延伸。

  三要狠抓作風建設,進一步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對作風飄浮、敷衍塞責引發重大事件或造成重大損失的,對弄虛作假、虛報浮誇的,必須嚴肅追究責任。會同有關部門認真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徵地拆遷、食品藥品安全、環境保護、安全生産、專項基金和專項資金監管等方面的突出問題。

  四是強化教育監督,進一步促進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完善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加大對財政資金和重大投資項目、農村基層財務的審計力度,積極推行任中審計。嚴肅查處領導幹部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本人或特定關係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等問題,嚴禁違反規定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關係人在就業、投資入股、經商辦企業等方面提供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嚴禁違反規定私自從事營利性活動,嚴禁違反規定收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嚴禁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或借機斂財,嚴禁用公款或接受與其行使職權有關係的單位和個人邀請進行高消費娛樂活動、健身活動。

  五是推進制度建設,進一步拓展源頭治腐工作領域。對新設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審批事項開展聽證。探索推進網上競價採購、規模集約採購和商場供貨採購等改革。

  六是加強自身建設,進一步提高紀檢監察工作水準。(記者楊明 通訊員穗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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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