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1月26日電(記者 岳德亮)浙江省2010年將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等三項待遇或標準,切實提高企業職工、退休人員和低保戶的收入,推動消費較快增長。
在1月26日召開的浙江省十一屆人大三次會議上,浙江省省長呂祖善説,2010年將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推動企業建立職工工資集體協商制度,逐步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增強居民消費能力。
而且,作為省政府為民辦實事的具體內容,浙江還將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提高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水準,確保符合條件的60周歲以上城鄉居民按規定領取到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的基礎養老金。
2009年,浙江省分別調整了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待遇和城鄉低保標準,保障水準居全國前列。據相關部門介紹,自1994年實行最低工資制度以來,截至2008年,浙江省已經調整了1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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