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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加快編織反腐網路 逐步建成反腐倡廉制度體系

2011年06月03日 22:09:59  來源: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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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者按:十七大以來,我們黨在嚴厲懲治腐敗的同時,更加重視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設,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步伐正在加快。十七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強調,要以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為重點,以制約和監督權力為核心,以提高制度執行力為抓手,逐步建成內容科學、程式嚴密、配套完備、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體系。

  從本期開始,《黨建週刊》推出“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系列報道,敬請關注。
      
  1、源頭上防治腐敗的根本舉措

  改革開放特別是十六大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在繼承中發展、實踐中創新,作出了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戰略決策

  1月15日,農業部召開黨組會議。主題是學習胡錦濤總書記在中共十七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和中央紀委五次全會精神,研究貫徹落實工作。農業部部長韓長賦強調,重點加強作風建設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為推動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保證。

  近日,同樣的部署和舉措在不同的部委和地方都在相繼推出。

  “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是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是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的緊迫任務。”在不久前召開的中共十七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胡錦濤總書記強調,在新的一年裏,將加強以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為重點的反腐倡廉建設,逐步建成內容科學、程式嚴密、配套完備、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體系。

  從著力糾風、側重遏制,到標本兼治、綜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再到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近年來中國在嚴厲懲治腐敗的同時,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設,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步伐正在加快。

  構建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是一項重大戰略決策。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十六大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在繼承中發展、實踐中創新,作出了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戰略決策。

  2003年10月,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建立健全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目標。2004年9月,十六屆四中全會強調,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抓緊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十七大將反腐倡廉建設方針、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寫入黨章,用黨內根本法規的形式固定下來,這是對近年來反腐倡廉理論和實踐的科學總結和充分肯定。去年召開的十七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加快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深入開展反腐敗鬥爭。

  在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進程中,不能不關注兩個綱領性文件——

  2005年初,中共中央印發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這是我們黨對執政規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規律認識的進一步深化,是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根本舉措,對於提高黨的執政能力、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中共中央在貫徹執行《實施綱要》的通知中這樣強調。

  3年後,中共中央印發的《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又清晰地勾勒出了反腐倡廉建設的5年路線圖,並明確了教育、制度、監督、改革、糾風、懲治等6項基本工作,從整體上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不斷提高反腐倡廉建設的系統性和實效性。

  “在3年多的時間裏,中共中央就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專門下發兩個文件,這在我們黨的歷史上還是第一次。”長期關注反腐倡廉問題的中央黨校教授林喆認為,這充分説明黨中央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高度重視,也充分説明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在黨的建設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和作用。

  她表示,從一系列重大舉措中可以清楚地看到,黨中央對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要求是一以貫之的,反腐倡廉建設的方針、原則和政策正在不斷深化、發展和完善之中。

  2、向“建成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基本框架”邁出關鍵步伐

  行政審批、財政管理、投資體制、産權交易、政府採購……十六大以來,各地各部門採取一系列改革措施,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呈現紮實有序、穩步推進的良好勢頭

  懲治和預防腐敗,制度是關鍵、監督是保證。依靠制度懲治和預防腐敗,是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根本途徑。改革開放以來,黨和政府以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法規制度體系為目標,初步形成了反腐倡廉法規制度的基本框架:

  ——以《中國共産黨章程》為核心、《中國共産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中國共産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為主幹,以《中國共産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辦法(試行)》、《地方黨委委員、紀委委員開展黨內詢問和質詢辦法(試行)》等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為重要補充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初步形成。

  ——從改革開放初期頒布《關於嚴禁黨政機關和黨政幹部經商、辦企業的決定》和《關於進一步制止黨政機關和黨政幹部經商辦企業的決定》,1993年以後頒布“五條規定”、“31個不準”、“四條補充規定”及企業領導幹部“四條規定”等,1997年頒布《中國共産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試行)》,到2004年頒布《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試行)》,2007年頒布《關於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初步形成了一套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行為規範。

  ——2003年12月頒布的《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及一系列行政處分部門規章的頒布執行,《安全生産領域違紀行為適用〈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關於違反信訪工作紀律適用〈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先後出臺,以及《關於紀檢監察機關嚴格依紀依法辦案的意見》等程式性法規的制定實施,基本形成了違紀違法行為懲戒制度體系。

  ——1998年11月黨中央、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2005年7月,中央紀委發佈的《關於紀委協助黨委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的規定(試行)》以及2004年4月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中央編辦、監察部關於對中央紀委監察部派駐機構實行統一管理的實施意見》等規範性文件,標誌著規範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的法規制度進一步健全。

  實現用制度管權、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這是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的根本出發點。

  行政審批、財政管理、投資體制、産權交易、政府採購……十六大以來,各地區各部門採取一系列改革措施,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呈現紮實有序、穩步推進的良好勢頭。

  2009年,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取得重要進展的一年。5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並通過《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和《中國共産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

  有輿論評價,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一次審議通過3項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對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的高度重視。與此同時,中央紀委還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實施了一批具體制度和措施,大力推進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

  林喆認為,從目前看,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取得了長足進步,已經向實現《實施綱要》確定的“建成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基本框架”這一目標邁出了關鍵步伐。

  3、制度建設是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的緊迫任務

  違紀違法案件和消極腐敗現象易發多發的情況表明,反腐倡廉制度體系還不健全

  歲末年初,廣東省委書記汪洋等23名省領導親自帶隊,對全省21個地級以上市和省法院、省檢察院領導班子及成員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進行考核,掀起了一場規模空前的“廉政體檢”。

  這自然讓人聯想到2009年5月,中央紀委印發的《中共中央紀委關於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檢查辦法(試行)》。事實上,近年來,各級黨委、政府以及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牽頭單位、協辦單位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出實招、抓落實,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取得明顯成效,全黨抓反腐倡廉的局面進一步形成。

  專家表示,在看到巨大進步的同時,也要清醒地認識到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的現實緊迫性。

  “大量違紀違法案件和消極腐敗現象易發多發的情況表明,反腐倡廉制度體系還不健全,比如作為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成重要標誌的反腐敗法的出臺要提速,領導幹部財産申報制度應儘快完善等。”林喆説。

  “還存在不少制度漏洞和體制缺陷,也有不少制度沒有得到很好執行。”她解釋,比如領導幹部親屬任職、從業回避制度,從事第二職業限制,接受饋贈最高限額規定等。

  “只有真正下大決心、下大力氣解決制度建設不完全適應新形勢的問題,反腐倡廉建設才能不斷深入、實現突破。”中央黨校教授張榮臣表示。

  人們注意到,中共十七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特別強調,反腐倡廉制度建設要突出抓好4件“大事”:進一步加強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建設、進一步加強監督制度建設、進一步加強預防制度建設、進一步加強懲治制度建設。

  張榮臣認為,全會對反腐倡廉制度建設作出包括這四個“進一步加強”在內的一系列部署和安排,既體現了十七大、十七屆四中全會的整體思路,又針對了當前反腐敗鬥爭中的重點和難點,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相信隨著這一件件具體措施的落實,在不遠的將來,一個‘科學嚴密完備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體系’就會呈現在人們的眼前。”林喆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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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