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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明確縣委書記違紀違法案由省級紀委負責查處

2011年06月03日 22:10:11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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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破解縣委書記監管難

  縣委書記違紀 省級紀委查處

  “縣委書記已成為腐敗高危人群”,“目前查處的廳級幹部不少是在擔任縣委書記時作案”……如何保護縣委書記健康成長?1月9日,湖北省紀委和黃岡市委在北京召開“縣委書記崗位風險分析及預警防控”課題研討會,國家預防腐敗局副局長崔海容,湖北省委常委、紀委書記黃先耀,中央紀委、中組部有關專家和高校學者等參加討論。據了解,湖北省紀委還將出臺《縣委書記崗位腐敗風險預警防控暫行辦法》。

  為什麼縣委書記腐敗風險高?與會專家認為,“關鍵是權力過分集中,不受監督制約”。湖北省委高度關注縣委書記用權,2009年8月起,湖北省紀委和黃岡市委聯合組成課題組,對“縣委書記崗位腐敗風險防控”展開研究。課題組對20多位在任或曾任縣委書記的幹部進行了調查走訪,並形成課題報告。報告提出,“防控縣委書記腐敗風險,應重在規範縣委書記的決策權和用人權,重在創新監督機制”。

  為破解縣委書記“上級監督太遠、同級監督太弱、下級監督太難”難題,湖北省提出,明確省級以下黨的紀檢機關由上級紀檢機關實行垂直管理;明確縣委書記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處由省級紀委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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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