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關鍵詞:
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時政新聞

2012年廣東省級機關錄用公務員要求2年以上基層經歷

2011年06月03日 22:10:15  來源:羊城晚報
字號:    

  廣東省級機關招錄公務員將有重大改革!今天上午,在中共廣東省委十屆六次全會上,提交大會討論修改的《中共廣東省委關於貫徹<中共中央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實施意見》(稿)規定,廣東將加大從基層一線考錄公務員的力度,到2012年,省級機關錄用公務員,除部分特殊職位外,應全部從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中考錄。

  注重基層工作經驗,是近年來各地選拔幹部的特點。一個多月前,四川就規定,省級黨政機關錄用公務員,原則上應有2/3左右的錄用名額面向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和生産一線工作經歷的人員。

  “全部”兩字震撼:要成才,先從基層來

  今天,與會的一位省委委員説,“全部”兩字極為震撼,代表省委今後用人的一種方向。一位高校黨委書記坦言,“全部”要基層工作過的人員,讓應屆畢業生少了機會,卻讓紮根基層、樂於奉獻的大學生村官有了好出路,“這準確無誤地告訴現在的大學生,要成才,先從基層來。”

  今天上午,受廣東省委常委會委託,就這份《實施意見》(稿),省委常委、組織部長胡澤君作了起草情況的説明。對省級機關公務員全部從基層招,她解釋:這針對的是黨政機關幹部中沒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幹部較多的情況,廣東將打破體制性障礙,注重從具有基層領導工作經歷的人員中選拔上級黨政機關領導幹部。

  省級機關班子成員:有基層經歷的應超一半

  記者了解到,《實施意見》(稿)還規定:縣級黨政領導班子在換屆和屆中調整時,要注重選拔優秀鄉鎮(街道)領導幹部,領導班子成員中,有三年以上鄉鎮(街道)、企事業單位等領導工作經歷的,要保持在半數以上。

  到2015年,省級機關工作部門領導班子成員中,具有基層領導工作經歷的,應達到一半以上;省級機關處級領導幹部中,具有兩年以上基層領導工作經歷的,應達到三分之二以上。

  點擊更多新聞進入新聞中心 要聞 時政新聞

[責任編輯:張曉靜]